[发明专利]自动相位控制电路无效
| 申请号: | 86106251.5 | 申请日: | 1986-09-1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05517B | 公开(公告)日: | 1989-10-18 |
| 发明(设计)人: | 河野光云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芝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3L7/06 | 分类号: | H03L7/06;H04N9/79 |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吴正贤 |
| 地址: | 日本神奈川***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自动 相位 控制电路 | ||
本发明涉及一种自动相位控制电路,特别是涉及一种逐行倒相制(简称PAL制)磁带录象机的重现部份彩色信号变频器的自动相位控制电路。
在磁带录象机(以下简称VTR)中,当录制和重放彩色信号时,就产生彩色信号的频率变换的设计。例如,在PAL制VTR中,彩色信号在录制时使该信号载频从4.43MH变换到626KH及在重现时从626KH重新变换到原来的4.43MH。作这种频率变换用的电路是由包括抑制重现彩色信号中不需要的相位波动的自动相位控制电路(以下简称APC电路)组成。
图7展示PAL制VTR中重现部份所用的通用的变频器的一种例子。图7中,626KH重现彩色信号[C]由混频器[11]以5.056MH载波信号[CW]加以混频及变换到4.43MH彩色信号[C]。在这种情况中频率变换输出[FC]是用锁相回路(以下简称PLL[10]与晶体振荡器(以下简称XO)[12]所供给的基准信号[R]相应同步。即是说,PLL[10]中相位比较器[13]与由频率变换输出[FC]所产生的彩色同步信号[CB],该[CB]讯号是和基准讯号[R]相比较。比较的结果,即彩色同步信号[CB]和基准讯号[R]间的误差讯号[E]是由滤波器[14]平滑,并通到压控振荡器(以下简称VCO)[15]。用这种方法,VCO[15]的振荡频率是按相位比较器[13]的滤波器输出[E]而变化。由于这种频率控制,改变了移相器[16]输出的载波信号[CW]的频率。其结果控制了频率变换输出[FC],因而它的彩色同步信号[CB]的频率和相位与基准信号[R]的频率和相位同步。
首先,假设,在重现彩色信号[C]中彩色同步信号[CB]和基准讯号[R]间有一固定的相位差。这儿,由于PAL制重现彩色信号[C]的相位在每一个行扫描周期中交替变化,+45°和-45°基准讯号[R]中的相位就能解释为上述两个相位的中间相位。
通常,在重现彩色信号[C]中的彩色同步信号[CB]被锁定到一个与基准讯号[R]移相90度的相位上。为了监视这个锁定状态,基准讯号[R]由移相器[17]从原有相位滞后90度相位而形成的信号和彩色同步信号[CB]输入到异常检测电路(以下简称ID电路)[18]及能获得对应于这二信号间相位差θ的检测器输出即检测器[18]中一个滤波器的输出。调节检测器[18]的输出,直至相位差θ=+45°的固定条件下经常是正脉冲。
如果干扰了PLL[10]的锁定条件,特别是如果相位差θ的中间值移到180度附近,则PLL[10]重新恢复到锁定条件将要花一定时间。因此,这个移相是由ID电路[18]监视及PLL[10]的响应速度是由移相器[16]的输出的相位导前90度来加速的。这种处理一般称为同步ID处理。
无论如何,由于PAL制彩色同步信号[CB]在每一个行扫描周期中如前所述,其相位为+45度和-45度,为了把APC加到重现彩色信号[C],使相位比较器中滤波器的滤波特性从本质上加重是必要的。因而,问题是,发生了PLL[10]响应速度的滞后。
如果,用一对具有相互间相位相隔90度的基准讯号[R1]和[R2]替代了单一基准讯号[R]及它们在每个行扫描周期内交替输出,就能解决此种问题。即是说,用此法,相位差θ的APC可用NTSC制VTRS中同样的方法来加以应用(NTSC即美国国家电视制式委员会)
然而,对结构而论,有一个可靠性问题,因为,如果该对基准讯号R(+45度)和R(-45度)的转换时间及彩色同步信号[CB](+45度和-45度)的交替时间相互都以1次行扫描周期来移位,则将不会建立PLL[10]的相位稳定工作。
因此,本发明的目的是要提供一种针对通常APC电路中各种问题所设计的APC电路。
本发明的另一个目的就是要提供一种相位控制的可靠性得以改进的APC电路。
本发明的进一步目的就是要提供一种适用于PAL、VTRS的重现部分彩色信号频率变换器的APC电路。
本发明的另一个的目的就是要改进APC电路中相位控制的可靠性,在该APC电路中,基准信号的相位在二相位之间交替转换。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东芝有限公司,未经东芝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86106251.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