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粉煤灰超轻体隔热材料无效
| 申请号: | 86103637 | 申请日: | 1986-05-21 |
| 公开(公告)号: | CN86103637A | 公开(公告)日: | 1987-09-16 |
| 发明(设计)人: | 柏绿山 | 申请(专利权)人: | 柏绿山 |
| 主分类号: | C04B18/10 | 分类号: | C04B18/10;//;1430) |
| 代理公司: | 青岛市专利服务中心 | 代理人: | 胡宗平 |
| 地址: | 山东省***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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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粉煤 灰超轻体 隔热材料 | ||
1、一种超轻体隔热材料,其特征是该材料由磨细粉煤灰、石灰膏、水玻璃、耐火纤维、石膏等经消化、筛选配料,混合升温,蒸汽发泡,蒸压养护,烘干而制成,该材料适宜配比(W%)是:
粉煤灰 50%~65%
石灰 32%~43%
耐火纤维 3%~7%
依据粉煤灰和石灰中氧化钙、二氧化硅和三氧化二铝含量的不同,由克分子比A的数值限定范围,A的数值计算与其值的范围为:
粉煤灰、耐火纤维和石灰总量确定后,根据总量,再按重量百分比加入硅酸钠0.01%~0.2%、石膏2-5%、水5-8倍,以6倍为宜。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说的超轻体隔热材料其特定的制造工艺是:
一、选料备料:
取CaO含量大于80%的生石灰,预先以生石灰重量的5-8倍的水量在罐中预消化,用80-120目筛过滤,并测定滤浆中CaO的含量;粉煤灰磨细至180目以上,烘干,使水份小于4%,按照权利要求1所说的超轻体隔热材料适宜的配料比,计算实际配料量,除水玻璃、石膏外,将备好之含水料一并投入凝胶罐中,石灰膏中的含水量小于用水总量。不足之水按计算补足。
二、胶凝发泡:
将投料搅拌混合升温,待温度升至100℃时按料比量加入水玻璃、石膏粉保温搅拌30分钟。
将上述产生胶凝之胶体,排入发泡罐中继续发泡,发泡压力必须保持2-4个饱和蒸汽压力,温度必须高于100℃,在3-8转/分缓慢搅拌下维持2-4小时,随即进入压缩成型工序。
三、压缩成型:
为使坯体平滑,模型上要加光滑的滤水罩,在30-50吨压力下,压制成型。
四、蒸压养护:
蒸压养护时,先缓慢升温,5个小时升到6个大气压,后加速升温,再经1小时升到8个大气压以上,然后进入恒压阶段,时间为10~14小时,随之进行降压(降温),时间控制在5个小时,压力降至零后需停留半小时,开釜出制品。
五、烘干:
出釜后的制品,经进入烘干室烘干,水份在2%以下即包装出厂。
3、按照权利要求1、2所说超轻体隔热材料中所使用的细粉煤灰是火力发电厂烧燃后所得到的具有火山性质的细灰,要求其主要化学成份的重量百分含量指标是:
SiO250-70%
Al2O315-30%
SiO2+Al2O3大于75%
灼烧损失 小于8%
4、按照权利要求1、2所说的超轻体隔热材料中所使用的耐火纤维,可以是石棉,软化矿棉等耐火纤维。
5、按照权利要求1、2所说的超轻体隔热材料可以是根据需要的成型物,也可以是成品粉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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