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废水净化工艺无效
| 申请号: | 86101140 | 申请日: | 1986-02-25 |
| 公开(公告)号: | CN86101140A | 公开(公告)日: | 1987-09-09 |
| 发明(设计)人: | 伯索·伯恩克;伯恩德·迪伦格 | 申请(专利权)人: | 伯索·伯恩克 |
| 主分类号: | C02F3/30 | 分类号: | C02F3/30 |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代理部 | 代理人: | 顾柏棣,辛敏忠 |
| 地址: | 联邦德国亚***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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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废水 净化 工艺 | ||
1、净化废水,特别是生活废水的方法,其中,要净化的废水首先输送到作为吸附阶段的高负荷活化阶段,然后通过一个中间澄清池,把污泥分离,最后输送到低负荷阶段,它与最后澄清阶段相联接,以分离污泥,
在此工艺中,所选择的厌氧微生物在吸附阶段进行工作,在初始阶段要维持低污泥令的污泥,方法是在中间澄清阶段将污泥分离,在低负荷阶段可进行硝化,继后采用废水和污泥混合液的再循环方法进行反硝化,在此工艺中,中间澄清阶段排出的剩余污泥可作为回流污泥再送入吸附阶段,而最终澄清阶段的污泥作为回流污泥可再送入低负荷阶段,将过量污泥排出并进行浓缩,其特征在于,废水和污泥的混合物首先在厌氧条件下的吸附阶段(第一阶段)进行处理,在进入中间澄清阶段之前在好氧条件下进行处理,在高负荷阶段的微生物要能经受厌氧和好氧两种条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吸附阶段按照废水的流动方向,首先进行厌氧处理,第二阶段进行好氧处理。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吸附阶段交替连续进行厌氧和好氧处理,但是必须在好氧处理后输送到中间澄清阶段,必要时重新进行厌氧处理。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何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废水进行厌氧处理的时间占吸附阶段的三分之一至三分之二,其余时间为好氧条件下的处理。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何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吸附阶段的剩余污泥及低负荷阶段的剩余污泥,可以一起或分别进行浓缩,浓缩时产生的混浊水输送到反应池中,在该池内加入磷酸盐沉淀剂进行处理,最好是氧化钙和氢氧化钙,或是铁和铝盐,或是其它适宜的碱土盐,来自反应池的液体、最终浓缩池的混浊水以及污泥脱水排出的过滤水一起再输送到吸附阶段前的废水进水口。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何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污泥浓缩的混浊水和过滤水要进行磷酸盐沉淀处理,必要时沉淀的污泥输送到高负荷阶段的进水中。
7、根据权利要求1-4和6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中间澄清阶段以后,废水在低负荷装置内未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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