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具有剥线功能的两用钳无效
| 申请号: | 85204677 | 申请日: | 1985-10-29 |
| 公开(公告)号: | CN85204677U | 公开(公告)日: | 1986-10-22 |
| 发明(设计)人: | 李旭熙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旭熙 |
| 主分类号: | B25B7/22 | 分类号: | B25B7/22;B25B3/00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湖南省***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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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功能 两用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五金工具。
目前所用的除剥线钳以外的钳子都不附有专用于剥线的剥线刃口,有时使用上就很不方便。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要提供一类附有剥线刃口的两用钳。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如附图所示,就是在除剥线钳以外的钳子两手柄内侧,接近转销〔1〕的两相邻间隙部分〔2〕制有或装有剥线刃口,使该间隙部分〔2〕具有剥线功能,若此剥线刃口是在钳子本体上制出,则应将间隙部分〔2〕间隙加工到0-0.3毫米,然后在间隙部分加工出一个宽比所剥线最大外径大,深以留出剥线刃口厚度为准的长槽〔3〕,再在所留下的片状剥线刃口上加工出两个相对应的平行的契状刃口〔4〕,最后在平行契状刃口〔4〕上间断地加工出一些与所剥线线芯大小相当的椭圆形、圆形或V形契状刃口〔5〕;若此剥线刃口是另行装在钳子上,则应将间隙部分〔2〕的间隙加工到大于最大所剥线外径的尺寸。上述剥线刃口应制成单独的一对刃口片,再用锣钉、铆钉、胶粘或镶嵌固定于钳子的间隙部分〔2〕。
本实用新型附图说明
〔1〕 转销 〔2〕 间隙部分
〔3〕 长槽 〔4〕 平行的契状刃口
〔5〕 与线芯相当的椭圆形契状刃口
实现本实用新型的最佳方案是将上述剥线刃口直接制在尖咀钳、钢丝钳或剪线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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