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头戴式耳机有效
| 申请号: | 202320290276.2 | 申请日: | 2023-02-17 |
| 公开(公告)号: | CN219514202U | 公开(公告)日: | 2023-08-11 |
| 发明(设计)人: | 何世友;杨茉;王琴峰;陈泳恺;易克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倍思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R1/10 | 分类号: | H04R1/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派特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70 | 代理人: | 陈宇;王黎延 |
| 地址: | 518129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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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头戴式 耳机 | ||
1.一种头戴式耳机,其特征在于,包括:
多维音效处理器,用于将获取的初始声信号转换为多维声信号;
头梁,用于佩戴在用户的头部;
耳罩,数量为两个,分别连接在所述头梁的两端,每个所述耳罩内均设有喇叭组件,所述喇叭组件用于输出所述多维声信号;
所述喇叭组件至少包括第一喇叭件和第二喇叭件,且所述第一喇叭件的出音轴线避开所述第二喇叭件的外轮廓设置,以使所述第一喇叭件和所述第二喇叭件之间具有预设距离,以形成固定相位差;其中,所述第一喇叭件用于输出处于第一工作频率范围的所述多维声信号,所述第二喇叭件用于输出处于第二工作频率范围的所述多维声信号,且所述第一喇叭件的第一工作频率范围和第二喇叭件的第二工作频率范围不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耳机,其特征在于,当所述头戴式耳机处于佩戴在用户的头部的状态时,所述耳罩与用户头部接触的面为参考接触面,所述第一喇叭件的出音方向和所述第二喇叭件的出音方向均朝向所述参考接触面,所述第一喇叭件的中心出音轴线和所述参考接触面具有第一夹角,所述第二喇叭件的中心出音轴线和所述参考接触面具有第二夹角。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头戴式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喇叭件的出音轴线和所述第二喇叭件的出音轴线非平行设置,所述第一夹角大于所述第二夹角。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头戴式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喇叭件的出音轴线和所述第二喇叭件的出音轴线平行,所述第一夹角和所述第二夹角相等。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头戴式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喇叭件的径向延展方向和所述第二喇叭件的径向延展方向与所述参考接触面平行,所述第一夹角和所述第二夹角均为直角。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头戴式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喇叭件的径向延展方向与所述参考接触面非平行设置,所述第二夹角为锐角,当所述头戴式耳机处于佩戴在用户的头部的状态时,所述第二喇叭件的出音轴线与用户的耳道延伸方向重合。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耳机,其特征在于,沿所述第一喇叭件的出音轴线的方向,所述第一喇叭件和所述第二喇叭件间隔设置,所述第一喇叭件的所述第一工作频率范围小于所述第二喇叭件的所述第二工作频率范围,当所述头戴式耳机处于佩戴在用户的头部的状态时,所述第一喇叭件与用户之间距离大于所述第二喇叭件与用户之间的距离。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喇叭组件包括固定在所述耳罩内的喇叭支架,所述喇叭支架上设有第一卡槽和第二卡槽,所述第一喇叭件设置在所述第一卡槽内,所述第二喇叭件设置在所述第二卡槽内,所述第一卡槽和所述第二卡槽沿所述第一喇叭件的出音轴线的方向层叠设置,且所述第一卡槽沿所述第一喇叭件的出音轴线的方向的中心轴线和所述第二卡槽错开设置。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头戴式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喇叭支架上对应所述第二卡槽设有安装孔,当所述头戴式耳机处于佩戴在用户的头部的状态时,所述第二卡槽靠近用户的内侧壁向内延伸有抵靠部,所述第二喇叭件可穿过所述安装孔安装在所述第二卡槽内,并抵靠在所述抵靠部上。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头戴式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喇叭组件还包括喇叭后盖,所述喇叭后盖可扣合在所述喇叭支架设置第一卡槽的一侧,以将所述第一喇叭件和所述第二喇叭件包围在所述喇叭支架和所述喇叭后盖扣合后形成的空间内。
11.根据权利要求1~10任一项所述的头戴式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喇叭件和所述第二喇叭件均为动圈发声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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