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视频会议摄像头支架有效
申请号: | 202320263011.3 | 申请日: | 2023-02-21 |
公开(公告)号: | CN219493568U | 公开(公告)日: | 2023-08-08 |
发明(设计)人: | 张宝猿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市蓝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M11/04 | 分类号: | F16M11/04;F16M11/18;H04N23/54 |
代理公司: | 深圳国联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4465 | 代理人: | 杨昆昆 |
地址: | 300000***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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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视频会议 摄像头 支架 | ||
1.一种视频会议摄像头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收纳座、过线槽、安装架、高度调节板、防撞构件、升降连接槽、摄像头固定座、可拆卸架、滑动槽和升降装置,所述过线槽设于收纳座上,所述安装架设于收纳座上,所述高度调节板滑动设于安装架上,所述防撞构件设于高度调节板上,所述升降连接槽设于防撞构件上,所述摄像头固定座设于高度调节板上,所述可拆卸架设于收纳座上,所述滑动槽设于可拆卸架上,所述升降装置设于可拆卸架上,所述升降装置包括电机、丝杆和滑动板,所述电机设于可拆卸架上,所述丝杆设于电机上,所述滑动板滑动设于滑动槽和丝杆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视频会议摄像头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撞构件上面连接设有红外线感应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视频会议摄像头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拆卸架上面连接设有控制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视频会议摄像头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收纳座上面连接设有防误碰提示喇叭,所述控制器与防误碰提示喇叭电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视频会议摄像头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动板呈T型板状设置,所述可拆卸架呈C型设置。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视频会议摄像头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误碰提示喇叭设有两组。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视频会议摄像头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撞构件采用橡胶材质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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