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车距车速实时监测预警系统在审
| 申请号: | 202310240467.2 | 申请日: | 2023-03-09 | 
| 公开(公告)号: | CN116311928A | 公开(公告)日: | 2023-06-23 | 
| 发明(设计)人: | 柏龙灏;胡章青;金庆江;曾建勤;胡德俊;杨义国;胡俊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文康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8G1/01 | 分类号: | G08G1/01;G08G1/017;G08G1/052;G08G1/065;G08G1/0962;B60Q9/00 | 
| 代理公司: | 合肥晟科正创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4274 | 代理人: | 刘闯 | 
| 地址: | 230031 安徽省合肥***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车速 实时 监测 预警系统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车距车速实时监测预警系统,涉及车辆预警技术领域,用于解决目前的车距监测预警采用直接设置速度和车距进行限制并触发预警,存在无法根据道路车实际状况进行智能车距车速的监测和触发预警,导致预警不准确和不及时的问题;包括数据采集单元、路况分析单元、车辆分析单元和反馈单;通过分析车流量、车密度和车流速三者之间的关系来分析设置阈值来确定车流速的区间,智能合理的设置阈值来限制车速度,并据此判断车速是否符合当前的道路情况,实现根据道路情况智能设置车辆速度的限速,使得车辆的限速更加合理的情况下保持较高的车流量;同时对车距车速异常的车辆进行预警和反馈,实现对车距车异常车辆的监控和提示措施。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车辆预警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车距车速实时监测预警系统。
背景技术
跟车太近是造成追尾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尤其在恶劣的天气条件下更危险。许多驾驶员低估了车辆安全制动所需的时间。因此,对于车距的监测和预警显得十分重要;
目前的车距监测预警采用直接设置速度和车距进行限制并触发预警,存在无法根据道路车实际状况进行智能车距车速的监测和触发预警,导致预警不准确和不及时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缺陷,现提供一种车距车速实时监测预警系统。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为了解决目前的车距监测预警采用直接设置速度和车距进行限制并触发预警,存在无法根据道路车实际状况进行智能车距车速的监测和触发预警,导致预警不准确和不及时的问题,而提出一种车距车速实时监测预警系统。
本发明的目的可以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包括服务器和数据采集单元;数据采集单元用于采集道路信息和车辆信息,并将其发送至服务器进行保存;还包括路况分析单元、车辆分析单元和反馈单元;
路况分析单元通过路段的车密度和车流速对路况进行分析,并据此得到车密度和车流量的关系、车密度和车流速的关系,以及在保持车流量下的车密度和车流速的对比区间,并将车密度和车流速的对比区间发送至车辆分析单元;
车辆分析单元将当前车密度与所有车密度的对比区间进行匹配得到目标车流速区间,通过车速、目标车流速区间、当前车速和车重对当前车辆行驶状况进行分析判断:将当前车速与目标车流速区间进行比较分析生成车速安全信号、车速过低信号和车速过快信号,并将生成的生成车速安全信号、车速过低信号和车速过快信号标记为车速信号集合;再通过对当前车速和车重进行车距分析得到车距合格信号和持续监视操作,并据此对持续监视操作的车辆进行车距的持续监测分析以生成车距严重违规信号、车距中等违规信号和车距一般违规信号,将车距合格信号、车距严重违规信号、车距中等违规信号和车距一般违规信号标记为车距信号集合;将生成的车速和车距信号集合发送至反馈单元;
反馈单元用于将接收到的车距和车速信号集合进行整合并进行预警操作。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路况分析单元对路况进行分析,具体为:
将一整天分成n个时间段,其中n为大于零的正整数,每个路段均设有监控;获取时间段内单位时间车流速,其中单位时间指的是一分钟或五分钟或十分钟或一个小时;以车流速为纵坐标,时间为横坐标建立直角坐标系,得到车流速和时间的二维折线图;将相邻的两个车流速进行差值计算得到流速差,预设流速差区间A1、A2和A3,当流速差处于预设流速差区间A1,则将流速差对应的相邻车流速的组合标记为高差流速组合;当流速差处于预设流速差区间A1,则将流速差对应的相邻车流速的组合标记为中差流速组合;当流速差处于预设流速差区间A1,则将流速差对应的相邻车流速的组合标记为低差流速组合;分别统计高差流速组合、中差流速组合和低差流速组合的数量,并将其分别标记为a1、a2和a3;以相邻两个车流速为一个流速组合,若有m个车流速,则有m-1个流速组合;当a3≥a1+a2时,则将车流速进行均值操作得到时间段内的平均车流速;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安徽文康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安徽文康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310240467.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