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立式空气炸锅有效
| 申请号: | 202222604099.9 | 申请日: | 2022-09-23 |
| 公开(公告)号: | CN218128187U | 公开(公告)日: | 2022-12-27 |
| 发明(设计)人: | 肖志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绍兴苏泊尔生活电器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47J37/06 | 分类号: | A47J37/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铭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6 | 代理人: | 王文娜;刘奕晴 |
| 地址: | 312000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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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立式 空气 炸锅 | ||
1.一种立式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立式空气炸锅包括:
外壳体(10),所述外壳体(10)的内部具有电子组件安装腔(11)以及烹饪腔(20),所述烹饪腔(20)位于所述电子组件安装腔(11)的下方并与所述电子组件安装腔(11)相互隔开,所述烹饪腔(20)具有第一通风口(311),所述电子组件安装腔(11)具有第二通风口(111);
排气窗(40),所述排气窗(40)安装在所述外壳体(10)上,同时覆盖所述第一通风口(311)和所述第二通风口(111),所述排气窗(40)具有彼此独立的第一通风道(50)和第二通风道(60),所述第一通风口(311)与所述第一通风道(50)对应连通,所述第二通风口(111)与所述第二通风道(60)对应连通,使得所述烹饪腔(20)和所述电子组件安装腔(11)能够分别通过所述第一通风道(50)、第二通风道(60)与外界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立式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通风口(111)和所述第一通风口(311)上下相邻地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立式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气窗(40)包括排气窗安装座(41),所述排气窗安装座(41)形成两端开口的通风管道,所述通风管道中设有分隔板(42),所述分隔板(42)将所述通风管道分割为两部分,从而形成所述第一通风道(50)和所述第二通风道(60),所述排气窗安装座(41)的第一端分别与所述第一通风口(311)以及第二通风口(111)对接,所述排气窗安装座(41)的第二端暴露于所述外壳体(10)的外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立式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气窗(40)还包括排气窗体(43),所述排气窗体(43)设置在所述排气窗安装座(41)的第二端,所述排气窗体(43)上设有多个出风口(431),所述第一通风道(50)、第二通风道(60)能够分别通过不同的出风口(431)与外界连通。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立式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出风口(431)的内侧壁形成有导风斜面(4311),所述导风斜面(4311)向下倾斜设置,并用于引导流经所述第一通风道(50)和所述第二通风道(60)的气体的气流方向。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立式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隔板(42)横置在所述通风管道中,使得所述第一通风道(50)和所述第二通风道(60)沿高度方向上分布,并且所述第一通风道(50)位于所述第二通风道(60)的下方。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立式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烹饪腔(20)具有上端开口,所述立式空气炸锅还包括上内衬隔板(30),所述上内衬隔板(30)设置在所述外壳体(10)中,并盖合在所述上端开口处,从而所述电子组件安装腔(11)和所述烹饪腔(20)通过所述上内衬隔板(30)相互隔开,所述第一通风口(311)形成在所述上内衬隔板(30)上。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立式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内衬隔板(30)包括环状侧壁(31)和连接在所述环状侧壁(31)上端的顶壁(32),所述第一通风口(311)形成在所述环状侧壁(31)上,所述外壳体(10)上开设有排气窗安装孔(12),所述第一通风口(311)与所述排气窗安装孔(12)相对,所述排气窗(40)安装在所述排气窗安装孔(12)中,与所述第一通风道(50)对应的所述排气窗安装座(41)的内侧端抵接在所述环状侧壁(31)上,所述分隔板(42)止挡在所述第一通风口(311)上方。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立式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气窗(40)与所述上内衬隔板(30)固定连接;所述排气窗安装座(41)的侧壁上设有相对突出的连接凸耳(411),所述连接凸耳(411)上设有连接孔,所述环状侧壁(31)上设有螺纹柱(312),所述连接孔和所述螺纹柱(312)通过固定件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立式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气窗体(43)形成为格栅状,所述排气窗体(43)的外表面与所述外壳体(10)的外表面大致平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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