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无人机镜头有效
| 申请号: | 202221798667.7 | 申请日: | 2022-07-12 |
| 公开(公告)号: | CN217587746U | 公开(公告)日: | 2022-10-14 |
| 发明(设计)人: | 何明可;范家永;何均顺;应永茂 | 申请(专利权)人: | 舜宇光学(中山)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2B13/18 | 分类号: | G02B13/18;G02B1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谨诚君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538 | 代理人: | 延慧 |
| 地址: | 52840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无人机 镜头 | ||
1.一种无人机镜头,沿光轴从物侧至像侧的方向,依次包括:具有正光焦度的固定群和调焦群,当物距发生变化时,所述调焦群沿光轴移动进行调焦,所述固定群包括依次排列的第一透镜(L1)、第二透镜(L2)、第三透镜(L3)、光阑、第四透镜(L4)、第五透镜(L5)、第六透镜(L6)和第七透镜(L7),其特征在于,
所述调焦群具有负光焦度,所述调焦群包括依次排列的第八透镜(L8)和第九透镜(L9);
所述无人机镜头的焦距F与所述调焦群的焦距Ft之间满足以下条件式:-0.7≤F/Ft≤-0.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L1)、所述第二透镜(L2)、所述第五透镜(L5)和所述第八透镜(L8)均具有负光焦度;
所述第三透镜(L3)、所述第四透镜(L4)、所述第六透镜(L6)和所述第七透镜(L7)均具有正光焦度;
所述第九透镜(L9)具有正光焦度或负光焦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镜头,其特征在于,沿光轴从物侧至像侧的方向,
所述第一透镜(L1)和所述第九透镜(L9)均为凸凹透镜;
所述第二透镜(L2)和所述第七透镜(L7)均为凹凸透镜;
所述第三透镜(L3)、所述第四透镜(L4)和所述第六透镜(L6)均为凸凸透镜;
所述第五透镜(L5)为凹凹透镜;
所述第八透镜(L8)为凹凹透镜或凹凸透镜。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L1)、所述第三透镜(L3)、所述第四透镜(L4)、所述第五透镜(L5)、所述第六透镜(L6)和所述第八透镜(L8)均为球面透镜;
所述第二透镜(L2)、所述第七透镜(L7)和所述第九透镜(L9)均为非球面透镜。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L1)、所述第三透镜(L3)、所述第四透镜(L4)、所述第五透镜(L5)、所述第六透镜(L6)和所述第八透镜(L8)均为玻璃透镜;
所述第二透镜(L2)、所述第七透镜(L7)和所述第九透镜(L9)均为塑胶透镜。
6.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无人机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镜(L4)和所述第五透镜(L5)胶合组成一个双胶合透镜。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无人机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双胶合透镜的焦距F45与所述无人机镜头的焦距F之间满足以下条件式:-2.7≤F45/F≤-1.1。
8.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无人机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透镜(L3)的折射率Nd3和阿贝数Vd3分别满足以下条件式:1.58≤Nd3≤1.63;60≤Vd3≤70。
9.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无人机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透镜(L5)的折射率Nd5和阿贝数Vd5分别满足以下条件式:1.8≤Nd5≤1.95;20≤Vd5≤40。
10.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无人机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镜头的焦距F与所述无人机镜头的总长TTL之间满足以下条件式:0.32≤F/TTL≤0.38。
11.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无人机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镜头的总长TTL与所述固定群的焦距Fg之间满足以下条件式:3.3≤TTL/Fg≤3.9。
12.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无人机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镜头的焦距F与所述固定群的焦距Fg之间满足以下条件式:1.1≤F/Fg≤1.4。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舜宇光学(中山)有限公司,未经舜宇光学(中山)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221798667.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养猪场自动掏粪装置
- 下一篇:一种新型镍带送料切断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