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智能终端的带显微结构的摄像头有效
| 申请号: | 202221548168.2 | 申请日: | 2022-06-17 |
| 公开(公告)号: | CN217639721U | 公开(公告)日: | 2022-10-21 |
| 发明(设计)人: | 蒋爱民;李发周;李林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爱派赛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2B21/02 | 分类号: | G02B21/02;G02B21/06;H04N5/225;G02B21/36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中科创为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384 | 代理人: | 徐方星;杨石 |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智能 终端 显微结构 摄像头 | ||
1.一种用于智能终端的带显微结构的摄像头,其特征在于,包括:智能终端摄像头本体、夹持在智能终端摄像头本体上的夹持机构、设置在夹持机构上且与智能终端摄像头本体正对的显微镜组件;
所述显微镜组件包括壳体、设置在壳体上的开关按键,设置在壳体内的电源、主板、设置在主板上的若干补光灯、镜头组件;所述镜头组件包括由上至下依次设置的扩散膜、导光板、镜头;所述镜头与智能终端摄像头本体正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智能终端的带显微结构的摄像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机构包括夹子一或夹子二,所述显微镜组件通过卡合的方式固定在夹子一上或螺纹的方式固定在夹子二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智能终端的带显微结构的摄像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夹子一包括一显微镜组件固定部、与显微镜组件固定部连接的弧形夹手部;所述弧形夹手部端部还设有一泡棉垫,该泡棉垫置于智能终端摄像头本体与弧形夹手部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智能终端的带显微结构的摄像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显微镜组件固定部上开设有容纳口,用于容纳显微镜组件,对应的显微镜组件的壳体的侧端还设有凹槽,用于卡设在固定部的侧壁上。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智能终端的带显微结构的摄像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夹子二包括一左夹手部、与左夹手部铰接的右夹手部;所述左夹手部的端部开设有通孔,该通孔的上方处对应设有螺纹一;对应的显微镜组件的壳体上开设有与螺纹一适配的螺纹二。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智能终端的带显微结构的摄像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包括上壳、与上壳卡合的下壳;所述上壳与下壳上均开设有相对的开口,对应的,镜头组件置于开口处。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智能终端的带显微结构的摄像头,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板上还设有镜头穿孔,该镜头穿孔处绕设有所述的若干补光灯;所述镜头穿过镜头穿孔置于下壳的开口内。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智能终端的带显微结构的摄像头,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壳上还设有一开关按键,所述下壳端部还设有USB下半口。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智能终端的带显微结构的摄像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开关按键上设有透光孔。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智能终端的带显微结构的摄像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终端摄像头本体包括手机摄像头、IPAD摄像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深圳市爱派赛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深圳市爱派赛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221548168.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便于调节卷线张紧度的卷线机构
- 下一篇:一种兽医用血清板加样孔位置指示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