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智能视频头盔有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2221110552.4 申请日: 2022-05-10
公开(公告)号: CN217337557U 公开(公告)日: 2022-09-02
发明(设计)人: 薛瑞笙;谭甲佳;李晓;张万成;高阳 申请(专利权)人: 山东吉利达智能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主分类号: A42B3/04 分类号: A42B3/04
代理公司: 北京成高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6047 代理人: 姚燕春
地址: 266000 山东省青岛*** 国省代码: 山东;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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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索关键词: 一种 智能 视频 头盔
【权利要求书】:

1.一种智能视频头盔,包括头盔主体(1)和电池仓单元(7),其特征在于,所述头盔主体(1)上表面中部安装有上导轨(2),且所述头盔主体(1)表面下方设置有侧导轨(3),所述头盔主体(1)左侧表面设置有后导轨(4),所述后导轨(4)表面左端安装有视频采集单元(5),所述视频采集单元(5)包括视频采集单元上壳体(501)、高清摄像头密封圈(502)、高清摄像头(503)、高清摄像头安装固定孔(504)、视频采集单元下壳体(505)和视频采集单元固定支架(506),且所述视频采集单元上壳体(501)内部右侧设置有高清摄像头密封圈(502),所述高清摄像头密封圈(502)右侧设置有所述高清摄像头(503),且所述高清摄像头(503)表面开设有所述高清摄像头安装固定孔(504),所述视频采集单元下壳体(505)连接于所述视频采集单元上壳体(501)右侧,且所述视频采集单元下壳体(505)表面连接有所述视频采集单元固定支架(50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智能视频头盔,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导轨(4)表面远离视频采集单元(5)的一端安装有主控单元(6),所述电池仓单元(7)安装于远离所述主控单元(6)的一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智能视频头盔,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控单元(6)包括主控盒上壳体(601)、主控线路板(602)、主控盒下壳体(603)和主控盒固定支架(604),且所述主控盒上壳体(601)内部连接有所述主控线路板(602),所述主控盒上壳体(601)一侧连接有所述主控盒下壳体(603),且所述主控盒下壳体(603)外表面连接有所述主控盒固定支架(604)。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智能视频头盔,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控盒上壳体(601)的外表面与主控盒下壳体(603)的外表面相互贴合,且所述主控盒上壳体(601)与所述主控盒下壳体(603)固定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智能视频头盔,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仓单元(7)包括电池仓上壳体(701)、锂电池(702)、电池仓下壳体(703) 和电池仓固定孔(704),且所述电池仓上壳体(701)内部连接有所述锂电池(702),所述电池仓上壳体(701)表面连接有所述电池仓下壳体(703),且所述电池仓下壳体(703)表面开设有所述电池仓固定孔(704)。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智能视频头盔,其特征在于,所述锂电池(702)与所述电池仓上壳体(701)卡合连接,且所述电池仓上壳体(701)与所述电池仓下壳体(703)固定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智能视频头盔,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控单元(6)的安装高度大于所述视频采集单元(5)与所述电池仓单元(7)的高度,且所述主控单元(6)截面呈矩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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