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避免断折的玻璃纤维制品生产用卷丝机有效
申请号: | 202220361116.8 | 申请日: | 2022-02-22 |
公开(公告)号: | CN217263870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8-23 |
发明(设计)人: | 巫鹏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北锐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5H54/54 | 分类号: | B65H54/54;B65H54/7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43000 湖北省***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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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避免 断折 玻璃 纤维制品 生产 用卷丝机 | ||
1.一种避免断折的玻璃纤维制品生产用卷丝机,包括机箱(1),其特征在于,所述机箱(1)下端设置有支架(11),所述机箱(1)后端设置有控制器(2),所述控制器(2)后端面设置有控制按钮(21),所述控制器(2)上端设置有电机支架(22),所述电机支架(22)上端设置有电机(3),所述电机(3)前端设置有传动箱(12),所述机箱(1)后端面下端设置有电缸(5),所述机箱(1)正面下端设置有开口(13),所述机箱(1)内部设置有分层板(14),所述控制按钮(21)、所述电机(3)和所述电缸(5)与外部电源及所述控制器(2)电连接,并受所述控制器(2)控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避免断折的玻璃纤维制品生产用卷丝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机(3)输出轴上设置有转轴(31),所述转轴(31)前后两端设置有轴承(32),所述转轴(31)由前至后依次设置有右转轮(35)和左转轮(33)。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避免断折的玻璃纤维制品生产用卷丝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右转轮(35)和所述左转轮(33)外端分别设置有右传送带(36)和左传送带(34),所述右传送带(36)下端设置有右主动轮(71),所述右主动轮(71)设置有右轴(7)上,所述左传送带(34)下端设置有左轴(6)。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避免断折的玻璃纤维制品生产用卷丝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右主动轮(71)后端分别设置有第一传动轮和第二传动轮,所述第一传动轮和所述第二传动轮外端分别设置有第一传送带(82)和第二传送带(72)。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避免断折的玻璃纤维制品生产用卷丝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传送带(82)下端设置有第三传动轮(81),所述第二传送带(72)下端设置有第四传送轮(73),所述第三传动轮(81)内设置有副轴(8)。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避免断折的玻璃纤维制品生产用卷丝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传动轮(81)后端设置有活动板(55),所述活动板(55)设置于连接轴(53)上,所述连接轴(53)设置于活动架(54)上。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避免断折的玻璃纤维制品生产用卷丝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架(54)后端设置有连接块(52),所述连接块(52)设置于伸缩杆(51)上,所述伸缩杆(51)设置于所述电缸(5)上端。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避免断折的玻璃纤维制品生产用卷丝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传动轮(81)前端设置有限位轮(83),所述限位轮(83)上端设置有限位板(15),所述限位板(15)设置于所述分层板(14)上。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避免断折的玻璃纤维制品生产用卷丝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左轴(6)、所述右轴(7)和所述副轴(8)前端均设置有传动轮块(4)。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避免断折的玻璃纤维制品生产用卷丝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轮块(4)前后两端上设置有轮毂(42),所述轮毂(42)中央设置有套筒(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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