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厨余垃圾处理箱有效
| 申请号: | 202211495839.8 | 申请日: | 2022-11-28 |
| 公开(公告)号: | CN115672944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3-21 |
| 发明(设计)人: | 钱磊;彭景花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旭天标识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09B3/35 | 分类号: | B09B3/35;B09B3/40;B09B3/32;B09B3/38;B09B101/70 |
| 代理公司: | 山东瑞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7268 | 代理人: | 龚东升 |
| 地址: | 250032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垃圾处理 | ||
1.一种厨余垃圾处理箱,其特征在于:包括箱体(1)、用于将垃圾粉碎的粉碎装置(2)、用于降低垃圾中所含水分的加热烘干装置(3)、用于搅拌垃圾粉末的搅拌装置(4)、用于将垃圾粉末压缩成块状的挤压成型装置(5)以及处理器(6);
所述粉碎装置(2)、搅拌装置(4)、加热烘干装置(3)以及挤压成型装置(5)均与处理器(6)相连,所述处理器(6)用于控制粉碎装置(2)、搅拌装置(4)、加热烘干装置(3)以及挤压成型装置(5)的启闭;
所述挤压成型装置(5)安装在搅拌装置(4)的下方,所述搅拌装置(4)安装在加热烘干装置(3)的下方,所述加热烘干装置(3)安装在粉碎装置(2)的下方;
所述粉碎装置(2)包括粗粉碎刀(13)、细粉碎刀(14)以及水管(15),所述箱体(1)上安装有第二电机(16)与第三电机(17),所述第二电机(16)与粗粉碎刀(13)相连,所述第三电机(17)与细粉碎刀(14)相连,所述细粉碎刀(14)放置在粗粉碎刀(13)的下方,第三电机(17)的转速要高于第二电机(16)的转速,所述水管(15)安装在细粉碎刀(14)的一侧且出水方向朝向细粉碎刀(14),所述水管(15)连接有电动阀(18),所述电动阀(18)与处理器(6)相连,在细粉碎刀(14)工作时,处理器(6)控制电动阀(18)开启,水管(15)中的水喷出,用于将垃圾粉碎成粉末过程中,向粉末上喷水,防止粉碎的粉末扩散至整个箱体(1);
所述加热烘干装置(3)包括第一壳体以及设置在第一壳体内的热电器(19),所述第一壳体上方留有供垃圾粉末下落的圆孔,所述热电器(19)安装在第一壳体上方,所述搅拌装置(4)包括搅拌轴(20),所述搅拌轴(20)位于第一壳体内且水平放置在第一壳体下方,热电器(19)对垃圾烘干过程中,中间部分可能出现烘干不充分导致发霉变臭的现象,所以采用搅拌轴(20)进行搅动,使垃圾烘干更加充分,而且在粉碎垃圾过程中加水处理,会使垃圾变得粘稠,搅拌轴(20)可以搅动垃圾,避免垃圾粘在第一壳体上;
还包括储存箱(24)以及重量传感器(25),所述储存箱(24)与重量传感器(25)均安装在箱体(1)内,所述储存箱(24)位于挤压成型装置(5)的下方,且所述重量传感器(25)设置在储存箱(24)的下方,所述储存箱(24)与重量传感器(25)相连,所述重量传感器(25)与处理器(6)相连,所述处理器(6)连接有指示灯(26),所述重量传感器(25)用于检测储存箱(24)的重量数据并将重量数据传递给处理器(6),所述处理器(6)根据重量数据控制指示灯(26)亮灭;
所述粉碎装置(2)、搅拌装置(4)、加热烘干装置(3)、挤压成型装置(5)以及处理器(6)均设置在箱体(1)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厨余垃圾处理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1)上设置有用于垃圾投入箱体(1)的投放口(7),所述投放口(7)处安装有封闭门(8),所述封闭门(8)下方连接有绞绳,所述绞绳连接有第一电机(9),所述第一电机(9)安装在箱体(1)内壁上方,所述第一电机(9)与处理器(6)相连,所述处理器(6)用于控制第一电机(9)的启闭。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厨余垃圾处理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6)连接有控制器(10),所述控制器(10)用于向处理器(6)发出控制信号,所述处理器(6)接收控制信号并根据控制信号开启第一电机(9)。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厨余垃圾处理箱,其特征在于:所述投放口(7)一侧设置有感应器(11),所述感应器(11)与处理器(6)相连,所述感应器(11)用于感应投放口(7)处物体的停留数据,并将停留数据传递给处理器(6),所述处理器(6)根据停留数据控制第一电机(9)的启闭。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厨余垃圾处理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6)连接有语音模块(12),所述语音模块(12)安装在箱体(1)上,所述处理器(6)用于控制语音模块(12)发出关闭封闭门(8)提醒。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山东旭天标识工程有限公司,未经山东旭天标识工程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211495839.8/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