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动车辆在审
| 申请号: | 202210871926.2 | 申请日: | 2022-07-19 |
| 公开(公告)号: | CN115848158A | 公开(公告)日: | 2023-03-28 |
| 发明(设计)人: | 村濑淳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株式会社斯巴鲁 |
| 主分类号: | B60L15/20 | 分类号: | B60L15/20;B60W30/20;B60T8/176;B60L7/10 |
| 代理公司: | 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史雁鸣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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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 车辆 | ||
1.一种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包括:
电动发电机,所述电动发电机构成为对车轮进行驱动;
电池,所述电池连接于所述电动发电机;
发电机控制装置,所述发电机控制装置构成为对由所述电动发电机进行的再生制动进行控制;
制动装置,所述制动装置构成为对所述车轮机械地进行制动;
ABS控制装置,所述ABS控制装置构成为监视所述车轮的旋转速度,并且,根据该旋转速度控制所述制动装置,由此,实施避免或者抑制所述车轮的锁死的ABS控制;
减振控制装置,所述减振控制装置构成为监视在所述电动发电机的旋转速度中产生的规定的振动成分,并且,根据该规定的振动成分控制所述发电机控制装置,由此,实施利用所述再生制动抵消或者抑制所述规定的振动成分的减振控制;以及
系统控制装置,所述系统控制装置构成为至少基于所述电池的充电状态来判定能否实施所述减振控制,其中,
所述ABS控制装置在实施所述ABS控制时,向所述系统控制装置发送请求信号,
所述系统控制装置构成为,在判定为能够实施所述减振控制,并且从所述ABS控制装置接收到所述请求信号时,向所述减振控制装置发送指令信号,
所述减振控制装置构成为,在从所述系统控制装置接收到所述指令信号时,实施所述减振控制。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控制装置构成为还基于与所述电池的充电相关的限制值,判定能否实施所述减振控制。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控制装置构成为还基于与所述电动发电机的再生制动相关的限制值,判定能否实施所述减振控制。
4.如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
所述系统控制装置构成为,
基于与所述电池的充电相关的限制值,计算所述电动发电机在所述再生制动中能够输出的第一最大再生转矩,
基于与所述电动发电机的再生制动相关的限制值,计算所述电动发电机在所述再生制动中能够输出的第二最大再生转矩,
当所述第一最大再生转矩和所述第二最大再生转矩之中的最小值超过作为实施所述减振控制所需的转矩的值的必要转矩阈值时,判定为能够进行所述减振控制。
5.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
所述系统控制装置构成为,当判定为能够进行所述减振控制时,向所述ABS控制装置发送允许信号,
所述ABS控制装置构成为,当接收到所述允许信号并且实施所述ABS控制时,向所述系统控制装置发送所述请求信号。
6.如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控制装置构成为还基于在所述电动发电机中是否发生异常,判定能否实施所述减振控制。
7.如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变速杆,其中,所述系统控制装置构成为还基于所述变速杆是否处于驱动位置,判定能否实施所述减振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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