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美姿秀丽啫喱在审
申请号: | 202210657667.3 | 申请日: | 2022-06-10 |
公开(公告)号: | CN114984101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9-02 |
发明(设计)人: | 李清芬;施展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麦嘉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6/75 | 分类号: | A61K36/75;A61P3/04;A61P3/06;A61K8/9789;A61Q19/00;A61Q19/06 |
代理公司: | 北京众达德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570 | 代理人: | 潘行 |
地址: | 510000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元***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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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秀丽 啫喱 | ||
1.牡丹根皮提取物、白鲜根皮提取物、北美金缕梅提取物、玫瑰花提取物和太子参提取物的组合在制备具有减肥减脂的皮肤外用组合物中的用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皮肤外用组合物中,所述牡丹根皮提取物的含量为0.5-6%,所述白鲜根皮提取物的含量为1.5-6%,所述北美金缕梅提取物的含量为3-10%,所述玫瑰花提取物的含量为5-15%,所述太子参提取物的含量为2-8%,基于所述皮肤外用组合物的总重量。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皮肤外用组合物中,所述牡丹根皮提取物的含量为2-5%,所述白鲜根皮提取物的含量为3-6%,所述北美金缕梅提取物的含量为4-8%,所述玫瑰花提取物的含量为8-12%,所述太子参提取物的含量为3-6%,基于所述皮肤外用组合物的总重量。
4.一种美姿秀丽啫喱,其特征在于,所述美姿秀丽啫喱包括牡丹根皮提取物、白鲜根皮提取物、北美金缕梅提取物、玫瑰花提取物和太子参提取物的组合。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美姿秀丽啫喱,其特征在于,所述美姿秀丽啫喱中,所述牡丹根皮提取物的含量为0.5-6%,所述白鲜根皮提取物的含量为1.5-6%,所述北美金缕梅提取物的含量为3-10%,所述玫瑰花提取物的含量为5-15%,所述太子参提取物的含量为2-8%,基于所述美姿秀丽啫喱的总重量。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美姿秀丽啫喱,其特征在于,所述美姿秀丽啫喱中,所述牡丹根皮提取物的含量为2-5%,所述白鲜根皮提取物的含量为3-6%,所述北美金缕梅提取物的含量为4-8%,所述玫瑰花提取物的含量为8-12%,所述太子参提取物的含量为3-6%,基于所述美姿秀丽啫喱的总重量。
7.一种提高皮肤外用组合物的减肥减脂效果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为:将牡丹根皮提取物、白鲜根皮提取物、北美金缕梅提取物、玫瑰花提取物和太子参提取物的组合加入到皮肤外用组合物中。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皮肤外用组合物中,所述牡丹根皮提取物的含量为0.5-6%,所述白鲜根皮提取物的含量为1.5-6%,所述北美金缕梅提取物的含量为3-10%,所述玫瑰花提取物的含量为5-15%,所述太子参提取物的含量为2-8%,基于所述皮肤外用组合物的总重量。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皮肤外用组合物中,所述牡丹根皮提取物的含量为2-5%,所述白鲜根皮提取物的含量为3-6%,所述北美金缕梅提取物的含量为4-8%,所述玫瑰花提取物的含量为8-12%,所述太子参提取物的含量为3-6%,基于所述皮肤外用组合物的总重量。
10.根据权利要求7-9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皮肤外用组合物为药物组合物或化妆品组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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