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回收H型钢以及相应的支护结构在审
申请号: | 202210315745.1 | 申请日: | 2022-01-11 |
公开(公告)号: | CN114606953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6-10 |
发明(设计)人: | 石健;张钦喜;张越胜;郭东来;金继芳;王鹏;康晨龙;李仔栓;李小路;刘少坤;王东伟;刘从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索泰克(北京)岩土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D17/04 | 分类号: | E02D17/04 |
代理公司: |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11359 | 代理人: | 潘聪 |
地址: | 100176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技术开发***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可回收 型钢 以及 相应 支护 结构 | ||
1.一种可回收H型钢,其特征在于,包括:
型钢件(1),呈H形并具有相互平行的第一翼缘(101)和第二翼缘(102)、以及位于所述第一翼缘(101)和所述第二翼缘(102)之间的腹板(103);
脱模涂层(2),在回收之前覆盖在所述型钢件(1)的外表面,并在回收时从所述型钢件(1)的外表面上脱离;
起拔孔堵(3),其沿着从所述腹板(103)的顶端(1030)到底端(1031)的方向上、按照一定间隔成对地设置在所述腹板(103)上;以及
底盒件(4),其设置在所述腹板(103)的底端(1031)位置,并通过螺栓(5)安装在所述腹板(103)的底端(1031)上;
其中,所述可回收H型钢在回收时,利用振动机构卡住所述型钢件(1)的顶部(105)进行振动,使得所述螺栓(5)发生断裂以便所述型钢件(1)的底部(104)插入所述底盒件(4)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回收H型钢,其特征在于,所述脱模涂层(2)涂覆在所述腹板(103)的外表面上;所述脱模涂层(2)分段地覆盖所述第一翼缘(101)的外表面和所述第二翼缘(102)的外表面。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回收H型钢,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盒件(4)呈中空的工字形,并具有与所述型钢件(1)的底部(104)形状相匹配的底盒槽(8)。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回收H型钢,其特征在于,所述振动机构为振动锤(11);其中,在回收时,所述螺栓(5)在所述振动锤(11)的作用下发生断裂,并且所述型钢件(1)的底部(104)会在所述振动锤(11)的作用下插入所述底盒槽(8)中。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回收H型钢,其特征在于,所述脱模涂层(2)在所述振动锤(11)的作用下脱离所述型钢件(1)的外表面。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回收H型钢,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栓(5)包括塑料螺栓;所述螺栓(5)包括安装到所述第一翼缘(101)的第一螺栓(51)和第二螺栓(52)、安装到所述第二翼缘(102)的第三螺栓(53)和第四螺栓(54)、以及安装到所述腹板(103)上的第五螺栓(55)。
7.根据权利要求1-2、4-6中任一项所述的可回收H型钢,其特征在于,所述起拔孔堵(3)设置在所述腹板(103)上的起拔孔(6)中;每个所述起拔孔堵(3)具有相互可拆卸连接的第一孔堵件(31)和第二孔堵件(32)。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可回收H型钢,其特征在于,在回收所述型钢件(1)时,所述起拔孔堵(3)从所述起拔孔(6)卸下,所述起拔孔(6)中插入起拔机(12)的起拔销(13)。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可回收H型钢,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孔堵件(31)包括呈圆形的第一圆片部(310)和呈圆柱形的外螺纹部(311);所述第二孔堵件(32)包括呈圆形的第二圆片部(320)和呈圆柱形的内螺纹部(321)。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可回收H型钢,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圆片部(310)和/或所述第二圆片部(320)上设置有便于卸下操作的长条状插孔(300);所述外螺纹部(311)和所述内螺纹部(321)相互配合以实现可拆卸连接。
11.根据权利要求1-2、4-6、8-10中任一项所述的可回收H型钢,其特征在于,所述起拔孔堵(3)等间隔地设置在所述腹板(103)上;所述腹板(103)垂直于所述第一翼缘(101)和所述第二翼缘(102);所述脱模涂层(2)为脱模剂。
12.一种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护结构(1000)沿着基坑顶(2000)至基坑底(3000)的方向上延伸;所述支护结构(1000)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11任一项所述的可回收H型钢(100)、以及包裹所述可回收H型钢(100)的混凝土(200)。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护结构(1000)包括支护桩、或者双排桩、或者连续墙。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索泰克(北京)岩土科技有限公司,未经索泰克(北京)岩土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210315745.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