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人脸识别的车辆控制方法、装置、系统及汽车在审
申请号: | 202210182514.8 | 申请日: | 2022-02-25 |
公开(公告)号: | CN114537326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5-27 |
发明(设计)人: | 冷真凤;孙迪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R25/20 | 分类号: | B60R25/20;B60R25/25 |
代理公司: | 重庆华科专利事务所 50123 | 代理人: | 黄启梅 |
地址: | 400023 *** | 国省代码: | 重庆;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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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识别 车辆 控制 方法 装置 系统 汽车 | ||
本发明涉及一种基于人脸识别的车辆控制方法,包括:在接收到用户输入的车辆控制请求,确定所述车辆控制请求所属类型;若所述车辆控制请求所属类型为车门解锁请求,则在对用户的人脸验证通过时,进行车门解锁控制,并基于人脸识别出用户是否为未成年人的结果向对应的适格人员通知车门解锁结果;若所述车辆控制请求所属类型为车辆启动请求,则在对用户的人脸验证通过且人脸识别出用户为成年人时,进行车辆启动控制,并向对应的适格人员通知车辆启动结果;若所述车辆控制请求所属类型为车辆启动请求,则在对用户的人脸验证通过且人脸识别出用户为未成年人时,忽略所述车辆启动请求,拒绝进行车辆启动控制。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安全驾驶控制技术,具体涉及一种基于人脸识别的车辆控制方法、装置、系统及汽车。
背景技术
目前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车辆解锁及启动的方案,存在问题如下:
未提供用户人脸信息采集的隐私协议及使用告知书,未获取用户的同意后使用;未考虑对人脸信息的存储安全;未考虑对未成年人授权人脸权限后,如启动车辆,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未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针对人脸识别可获取的车辆操作权限差异区分。
发明内容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于人脸识别的车辆控制方法、装置、系统及汽车。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为: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基于人脸识别的车辆控制方法,包括:
在接收到用户输入的车辆控制请求,确定所述车辆控制请求所属类型;
若所述车辆控制请求所属类型为车门解锁请求,则在对用户的人脸验证通过时,进行车门解锁控制,并基于人脸识别出用户是否为未成年人的结果向对应的适格人员通知车门解锁结果;
若所述车辆控制请求所属类型为车辆启动请求,则在对用户的人脸验证通过且人脸识别出用户为成年人时,进行车辆启动控制,并向对应的适格人员通知车辆启动结果;
若所述车辆控制请求所属类型为车辆启动请求,则在对用户的人脸验证通过且人脸识别出用户为未成年人时,忽略所述车辆启动请求,拒绝进行车辆启动控制。
优选地,若所述车辆控制请求所属类型为车门解锁请求,则在对用户的人脸验证通过时,进行车门解锁控制,并基于人脸识别出用户是否为未成年人的结果向对应的适格人员通知车门解锁结果的步骤包括:
若所述车辆控制请求所属类型为车门解锁请求,通过车外红外摄像头对用户进行人脸图像采集;
对所采集的人脸图像进行人脸特征提取,并将所提取出的人脸特征与预存的人脸特征进行特征比对,判断所述用户是否为预存用户;
若用户是否为预存用户,则判断所述用户是否为未成年人;
若所述用户为未成年人,则控制车门解锁,并通过预存信息提取得到车主联系方式和用户的监护人联系方式,再通过短信向车主和用户的监护人发送由所述用户成功解锁车门的通知;
若所述用户为成年人,则控制车门解锁,并通过预存信息提取得到车主联系方式,再通过短信向车主发送由所述用户成功解锁车门的通知。
优选地,若所述车辆控制请求所属类型为车辆启动请求,则在对用户的人脸验证通过且人脸识别出用户为成年人时,进行车辆启动控制,并向对应的适格人员通知车辆启动结果的步骤包括:
若所述车辆控制请求所属类型为车辆启动请求,对所采集的人脸图像进行人脸特征提取,并将所提取出的人脸特征与预存的人脸特征进行特征比对,判断所述用户是否为预存用户;
若用户是否为预存用户,则判断所述用户是否为未成年人;
若所述用户为成年人,进行车辆启动控制,并通过预存信息提取得到车主联系方式,再通过短信向车主发送由所述用户成功启动车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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