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运载对象信息识别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2210153813.9 | 申请日: | 2022-02-19 |
公开(公告)号: | CN114548167B | 公开(公告)日: | 2022-10-25 |
发明(设计)人: | 徐达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阴旺达商务贴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K9/00 | 分类号: | G06K9/00;G06T3/00;G06T7/11;G06T7/62;G06F16/532;E01F13/00;G06V10/4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14401 江苏省无锡***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运载 对象 信息 识别 系统 | ||
本发明涉及一种运载对象信息识别系统,包括:振动感应机构,设置在桥梁入口位置,用于对接入桥梁的行驶路面的振动幅度进行感应,以获得对应的最大振动幅度;数据分析机构,与所述振动感应机构连接,用于对接收到的最大振动幅度执行数据分析以相应发出振动超限信号或者振动未超限信号;限高判断机构,用于在接收到的当前参考高度小于所述桥梁入口位置处的限高杆的限制高度且二者之差大于等于设定高度差值时,发出允许入桥指令。通过本发明,能够采用电子化判断机制对各种类型桥梁前方不同的限高杆的高度以及本车最大载货高度之间的数值关系执行准确的数值判断,从而降低桥梁前方限高杆受损的概率。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货车监控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运载对象信息识别系统。
背景技术
载货汽车一般称作货车,又称作卡车,指主要用于运送货物的汽车,有时也指可以牵引其他车辆的汽车,属于商用车辆类别。一般可依造车的重量分为重型和轻型两种。绝大部分货车都以柴油引擎作为动力来源,但有部分轻型货车使用汽油、石油气或者天然气。载货汽车,是运载货物和商品用的一种汽车形式,包括自卸卡车、牵引卡车、非公路和无路地区的越野卡车和各种专为特殊需要制造的车辆(如机场摆渡车、消防车和救护车、油罐车、集装箱牵引卡车等)。
当前,在作为货物运输的重要交通工具即货车通行于各种类型桥梁时,由于驾驶员的视野受限或者驾驶员的判断误差,对各种类型桥梁前方不同的限高杆的高度以及本车最大载货高度之间的数值关系缺乏准确的数值判断,导致货车卡塞在限高杆的事故时有发生。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相关领域的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运载对象信息识别系统,能够采用电子化判断机制对各种类型桥梁前方不同的限高杆的高度以及本车最大载货高度之间的数值关系执行准确的数值判断,从而减少发生货车卡塞限高杆事故的次数。
为此,本发明至少需要具有以下两处关键的发明点:
(1)对具有限高杆的桥梁前方行驶场景执行运输货物的货车对象的种类解析以及货车高度判断,从而为当前运输货物的货车对象能否顺利通过桥梁前方限高杆提供辨识机制;
(2)引入轮廓存储机构,设置在桥梁入口位置,用于存储每一种货车对应的标准几何轮廓,同时存储每一种货车对应的车体高度,从而为后续的限高判断提供关键信息。
根据本发明的一方面,提供了一种运载对象信息识别系统,所述系统包括:
振动感应机构,设置在桥梁入口位置,用于对接入桥梁的行驶路面的振动幅度进行感应,以获得对应的最大振动幅度;
数据分析机构,与所述振动感应机构连接,用于对接收到的最大振动幅度执行数据分析以相应发出振动超限信号或者振动未超限信号。
更具体地,在所述运载对象信息识别系统中:
对接入桥梁的行驶路面的振动幅度进行感应,以获得对应的最大振动幅度包括:采用分时感应模式获取最新预设时间长度内各个时刻分别对应的各个振动幅度,并将所述各个振动幅度中的最大值作为所述最大振动幅度输出。
更具体地,在所述运载对象信息识别系统中:
对接收到的最大振动幅度执行数据分析以相应发出振动超限信号或者振动未超限信号包括:在接收到的最大振动幅度大于等于设定幅度阈值时,发出振动超限信号。
更具体地,在所述运载对象信息识别系统中,还包括:
实时录影机构,设置在桥梁入口位置的上方,与所述数据分析机构连接,用于在接收到所述振动超限信号时,执行对接入桥梁的行驶路面的实时捕获操作,以获得对应的行驶路面图像;
第一执行部件,与所述实时录影机构连接,用于对接收到行驶路面图像执行仿射变换处理,以获得对应的第一执行图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江阴旺达商务贴有限公司,未经江阴旺达商务贴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210153813.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信息记录介质、信息记录方法、信息记录设备、信息再现方法和信息再现设备
- 信息记录装置、信息记录方法、信息记录介质、信息复制装置和信息复制方法
- 信息记录装置、信息再现装置、信息记录方法、信息再现方法、信息记录程序、信息再现程序、以及信息记录介质
- 信息记录装置、信息再现装置、信息记录方法、信息再现方法、信息记录程序、信息再现程序、以及信息记录介质
- 信息记录设备、信息重放设备、信息记录方法、信息重放方法、以及信息记录介质
- 信息存储介质、信息记录方法、信息重放方法、信息记录设备、以及信息重放设备
- 信息存储介质、信息记录方法、信息回放方法、信息记录设备和信息回放设备
- 信息记录介质、信息记录方法、信息记录装置、信息再现方法和信息再现装置
- 信息终端,信息终端的信息呈现方法和信息呈现程序
- 信息创建、信息发送方法及信息创建、信息发送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