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视化目标信息鉴定平台有效
| 申请号: | 202210144595.2 | 申请日: | 2022-02-17 |
| 公开(公告)号: | CN114494924B | 公开(公告)日: | 2022-10-11 |
| 发明(设计)人: | 许凯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云舟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6V20/20 | 分类号: | G06V20/20;G06V10/26;G08G1/017;H04N7/18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214401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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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可视化 目标 信息 鉴定 平台 | ||
1.一种可视化目标信息鉴定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平台包括:
编号上传机构,用于在接收到第一检测信号时,将同时接收到的禁停区域编号通过无线通信网络传输到远端的路政管理服务器;
全彩抓拍机构,设置在城市内某一共享单车禁停区域的正上方,用于每隔设定时长执行对所述共享单车禁停区域的全彩抓拍动作,以获得对应的区域抓拍画面;
第一摄取设备,与所述全彩抓拍机构连接,用于对接收到的区域抓拍画面执行对比度增强动作,以获得对应的第一摄取画面;
第二摄取设备,与所述第一摄取设备连接,用于对接收到的第一摄取画面执行陷阱滤波动作,以获得对应的第二摄取画面;
第三摄取设备,与所述第二摄取设备连接,用于对接收到的第二摄取画面执行动态范围拓展动作,以获得对应的第三摄取画面;
特征处理机构,与所述第三摄取设备连接,用于基于准予服务所述城市的各家共享单车的标准车体图案识别所述第三摄取画面中的每一个共享单车目标的图像分块;
画面分割机构,与所述第三摄取设备连接,用于基于设定的画面标识从所述第三摄取画面中分割出共享单车禁停区域的成像区域;
内容鉴定机构,分别与所述特征处理机构和所述画面分割机构连接,用于在所述共享单车禁停区域的成像区域存在至少一个共享单车目标且对应的共享单车目标占据的面积在设定面积范围内时,发出第一检测信号,同时将所述共享单车禁停区域对应的区域编号作为禁停区域编号输出;
其中,每隔设定时长执行对所述共享单车禁停区域的全彩抓拍动作,以获得对应的区域抓拍画面包括:针对的共享单车禁停区域的面积越大,选择的设定时长越短;
时长服务机构,与所述全彩抓拍机构连接,用于为所述全彩抓拍机构提供定时触发服务;
其中,为所述全彩抓拍机构提供定时触发服务包括:每隔设定时长向所述全彩抓拍机构发送一次抓拍触发命令;
所述内容鉴定机构还用于在所述共享单车禁停区域的成像区域不存在至少一个共享单车目标且对应的共享单车目标占据的面积在设定面积范围内时,发出第二检测信号;
其中,所述编号上传机构还用于在接收到第二检测信号时,暂停对所述路政管理服务器发送无线传输信号。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视化目标信息鉴定平台,其特征在于:
所述编号上传机构还与所述内容鉴定机构连接,用于接收所述第一检测信号、所述禁停区域编号以及所述第二检测信号。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视化目标信息鉴定平台,其特征在于:
基于设定的画面标识从所述第三摄取画面中分割出共享单车禁停区域的成像区域包括:所述设定的画面标识被预先标记在所述区域抓拍画面内。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视化目标信息鉴定平台,其特征在于:
所述设定的画面标识被预先标记在所述区域抓拍画面内还包括:所述设定的画面标识在所述区域抓拍画面内的位置与其在所述第三摄取画面中的位置相同。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视化目标信息鉴定平台,其特征在于:
所述设定的画面标识在所述区域抓拍画面内的位置与其在所述第三摄取画面中的位置相同包括:所述设定的画面标识为多个标记点,所述多个标记点分别设置在所述第三摄取画面中的不同位置。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视化目标信息鉴定平台,其特征在于:
将同时接收到的禁停区域编号通过无线通信网络传输到远端的路政管理服务器包括:将同时接收到的禁停区域编号通过移动通信网络传输到远端的路政管理服务器。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视化目标信息鉴定平台,其特征在于:
将同时接收到的禁停区域编号通过无线通信网络传输到远端的路政管理服务器包括:所述路政管理服务器为由多个网络节点构成的云计算服务群。
8.一种可视化目标信息鉴定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提供一种如权利要求1-7任一所述的可视化目标信息鉴定平台,用于基于城市内某一共享单车禁停区域是否存在共享单车且共享单车的视觉面积在预设面积范围内时执行相应的远程通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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