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锂离子电池在审
申请号: | 202210086571.6 | 申请日: | 2022-01-25 |
公开(公告)号: | CN114583270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6-03 |
发明(设计)人: | 邓永红;钱韫娴;刘中波;胡时光;王勇;黄雄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M10/0567 | 分类号: | H01M10/0567;H01M10/0525;H01M10/42 |
代理公司: | 深圳众鼎专利商标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25 | 代理人: | 姚章国 |
地址: | 51800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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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锂离子电池 | ||
1.一种锂离子电池,其特征在于,包括正极、负极和非水电解液,所述负极包括负极材料层,所述正极包括正极材料层,所述正极材料层包括正极活性材料,所述正极活性材料包括LiCoO2,所述非水电解液包括非水有机溶剂、锂盐和添加剂,所述添加剂包括结构式1所示化合物:
其中,n为0或1,A选自C或O,X选自R1、R2各自独立选自R1和R2不同时选自H,且X、R1和R2中至少含有一个硫原子;
所述锂离子电池满足以下条件:
且8%≤a≤58%,0.05%≤m≤5%,1.55g/cm3≤n≤1.9g/cm3;
其中,a为非水电解液质量与正极材料层质量的百分比值,单位为%;
m为非水电解液中结构式1所示化合物的质量百分含量,单位为%;
n为负极材料层的压实密度,单位为g/cm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锂离子电池满足以下条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水电解液质量与正极材料层质量的百分比值a为10%~40%。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水电解液中结构式1所示化合物的质量百分含量m为0.05%~3%。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负极材料层的压实密度n为1.6g/cm3~1.85g/cm3。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结构式1所示的化合物选自以下化合物1~22中的一种或多种: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负极材料层的孔隙率为50%以下。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锂盐选自LiPF6、LiPO2F2、LiBF4、LiBOB、LiSbF6、LiAsF6、LiCF3SO3、LiDFOB、LiN(SO2CF3)2、LiC(SO2CF3)3、LiN(SO2C2F5)2、LiN(SO2F)2、LiCl、LiBr、LiI、LiClO4、LiBF4、LiB10Cl10、LiAlCl4、氯硼烷锂、具有4个以下的碳原子的低级脂族羧酸锂、四苯基硼酸锂以及亚氨基锂中的至少一种。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水电解液中还包括辅助添加剂,所述辅助添加剂包括环状硫酸酯类化合物、磺酸内酯类化合物、环状碳酸酯类化合物、不饱和磷酸酯类化合物和腈类化合物中的至少一种;以所述非水电解液的总质量为100%计,所述辅助添加剂的添加量为0.01%~30%。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锂离子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环状硫酸酯类化合物选自硫酸乙烯酯、硫酸丙烯酯或甲基硫酸乙烯酯中的至少一种;
所述磺酸内酯类化合物选自1,3-丙烷磺酸内酯、1,4-丁烷磺酸内酯或1,3-丙烯磺酸内酯中的至少一种;
所述环状碳酸酯类化合物选自碳酸亚乙烯酯、碳酸乙烯亚乙酯、氟代碳酸乙烯酯或结构式2所示化合物中的至少一种,
所述结构式2中,R21、R22、R23、R24、R25、R26各自独立地选自氢原子、卤素原子、C1-C5基团中的一种;
所述不饱和磷酸酯类化合物选自结构式3所示化合物中的至少一种:
所述结构式3中,R31、R32、R32各自独立的选自C1-C5的饱和烃基、不饱和烃基、卤代烃基、-Si(CmH2m+1)3,m为1~3的自然数,且R31、R32、R33中至少有一个为不饱和烃基;
所述腈类化合物选自丁二腈、戊二腈、乙二醇双(丙腈)醚、己烷三腈、己二腈、庚二腈、辛二腈、壬二腈、癸二腈中的一种或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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