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改进的切割能力的手持式圆锯在审
| 申请号: | 202180045617.3 | 申请日: | 2021-06-23 |
| 公开(公告)号: | CN115734858A | 公开(公告)日: | 2023-03-03 |
| 发明(设计)人: | M·韦巴赫;T·霍弗;J·拉乌 | 申请(专利权)人: | 费斯托工具有限责任公司 |
| 主分类号: | B27B9/02 | 分类号: | B27B9/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柏杉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13 | 代理人: | 谢攀;刘继富 |
| 地址: | 德国文***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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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改进 切割 能力 手持 圆锯 | ||
1.一种手持式圆锯,其包括:
马达,其包括配置成围绕轴旋转轴线旋转的马达轴;以及
心轴,其配置成将具有一锯片直径的圆锯锯片能够操作地附接到手持式圆锯,并且当马达轴围绕轴旋转轴线旋转时接收来自马达的扭矩;
其中,所述手持式圆锯具有最大切割深度,并且进一步,所述最大切割深度与所述锯片直径的比率为至少0.35且至多0.4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持式圆锯还包括工件支撑件,所述工件支撑件配置成,在由手持式圆锯切割工件时,将工件和手持式圆锯相对于彼此定位。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特征在于,所述心轴配置成围绕心轴旋转轴线旋转,并且进一步,所述心轴旋转轴线平行于所述轴旋转轴线。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特征在于,所述心轴与马达轴不同并且配置成与马达轴能够操作地接合以接收来自马达轴的扭矩。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特征在于,所述心轴包括心轴齿轮,其中所述马达轴包括轴齿轮,并且进一步,所述轴齿轮配置成与心轴齿轮对接以将扭矩从马达轴传送到心轴。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特征在于,所述心轴齿轮定位在所述轴齿轮和工件支撑件之间。
7.根据权利要求3-6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特征在于,所述心轴旋转轴线直接在轴旋转轴线和工件支撑件之间延伸。
8.根据权利要求2-7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件支撑件包括基板,所述基板限定面向心轴侧和背向心轴侧。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持式圆锯是插入锯,并且进一步,所述心轴经由基板枢轴而能够操作地附接到基板的面向心轴侧,并且基板的面向心轴侧面朝心轴。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特征在于,所述心轴和基板配置成围绕基板枢轴相对于彼此能够操作地旋转,以选择性地改变圆锯锯片在基板的背向心轴侧上延伸的区域。
11.根据权利要求8-10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持式圆锯是轨道锯,其中基板还包括肋接收通道,所述肋接收通道配置成接收轨道的凸起细长肋。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特征在于,所述轨道锯还包括轨道,并且所述轨道包括凸起细长肋。
13.根据权利要求5-12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特征在于,所述心轴齿轮限定心轴齿轮直径,所述轴齿轮限定轴齿轮直径,所述马达限定马达直径,其中心轴齿轮直径与轴齿轮直径之和为马达直径的阈值齿轮直径倍数,进一步,所述阈值齿轮直径倍数至少为0.20且至多为0.65。
14.根据权利要求5-13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特征在于,所述心轴齿轮直径与轴齿轮直径的比率是阈值齿轮直径比率,其中阈值齿轮直径比率至少为0.5且至多为5。
15.根据权利要求8-14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特征在于,如从面向心轴侧观察时,基板的投影限定手持式圆锯的占用区,并且进一步,所述手持式圆锯的至少95%完全包含在占用区内。
16.根据权利要求8-15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圆锯,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持式圆锯的整体被包含在基板的基板宽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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