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车辆前部的装饰格栅在审
申请号: | 202180022237.8 | 申请日: | 2021-06-02 |
公开(公告)号: | CN115335259A | 公开(公告)日: | 2022-11-11 |
发明(设计)人: | M·里德纳;H·科库祖兹扬克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宝马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Q1/28 | 分类号: | B60Q1/28;B60R19/52;B60R13/04;F21S45/10;F21S43/14;B60Q1/00;B60Q1/26;F21S43/20 |
代理公司: | 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刘盈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车辆 前部 装饰 格栅 | ||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车辆的车辆前部的装饰格栅(1)。所述装饰格栅(1)具有能连接至车辆前部的装饰格栅框架(2)和照明装置(3)。所述装饰格栅框架(2)容纳所述照明装置(3)。所述照明装置(3)在车辆纵向方向上完全设置在装饰格栅框架(2)的最前点之后。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车辆的车辆前部的装饰格栅、一种具有装饰格栅的车辆前部以及一种具有车辆前部的车辆。
背景技术
在车辆前部上安装的装饰格栅、特别是具有被照亮的框架的装饰格栅一般由现有技术已知。
因此,例如US2006/0104074A1示出车辆车身的前侧,所述前侧限定空气进入开口,其中,可选择性照亮的光源至少部分地围绕该空气进入开口。
在车辆前部上的这种被照亮的框架中必须保证,在车辆以较小的速度、例如小于5km/h的速度发生碰撞——其中一定的力或能量特别是正面作用到车辆前部上——的情况下导致照明装置的小的损伤。
安装在车辆前部上的被照亮的框架能够经受住这种外部力作用的能力尤其是要在根据ECE-R42和/或车辆制造商的US Part 581的测试的范畴内被证实,其中,例如在根据ECE-R42的测试中,以与测试车辆质量相同的滑车(Rammwagen)或固定在至少3m长的摆臂上的冲击摆对所涉及的测试车辆的保险杠施加载荷。
为了满足这些要求并且实现型式认证,由现有技术已知一种被照亮的装饰格栅框架,该装饰格栅框架容纳彼此间隔开的条杆或肋,其中,该装饰格栅框架的照明装置在车辆纵向方向上设置在所述条杆后。
通过装饰格栅框架的在车辆纵向方向上向后错开的照明装置,可以避免例如在所谓的“低速碰撞”或者在根据ECE-R42的测试时在摆锤中对照明装置的直接的力作用。
由现有技术已知的解决方案的问题在于,所述照明装置被在车辆纵向方向上设置在照明装置前的条杆部分地遮盖。这一方面减少照明装置的光出射面,并且另一方面导致车辆前部的不均匀的外观。
发明内容
因此,本发明的任务是提供一种系统,所述系统特别是构型成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这些缺点。
根据本发明,所述任务通过独立权利要求的特征来解决。有利的构型方案在从属权利要求中给出。
据此,该任务通过一种用于车辆的车辆前部的装饰格栅来解决。所述装饰格栅具有能连接至车辆前部的装饰格栅框架和照明装置。所述装饰格栅框架容纳照明装置。所述照明装置在车辆纵向方向上完全设置在装饰格栅框架的最前点之后。
所述车辆前部可以是车辆的一部分,该部分在车辆纵向方向上设置在车辆的A柱前。所述车辆可以是机动车、特别是轿车。
所述装饰格栅可以在车辆纵向方向上在前地设置在车辆前部上。可设想的是,所述车辆前部具有在车辆宽度方向上彼此间隔开设置的两个装饰格栅,所述两个装饰格栅共同形成车辆的所谓的肾状部。
所述照明装置例如可以具有一个或多个发光二极管(LED)。所述照明装置构造为用于输出在对于人眼而言可见的范围内的光。
由于照明装置在车辆纵向方向上完全设置在装饰格栅框架的最前点之后,因此能够满足法律技术要求、例如开头所描述的ECE-R42摆锤测试,并且能实现阻止在装饰元件或装饰格栅上的光出射面的损伤。
装饰格栅框架可以容纳彼此间隔开的肋。所述照明装置可以在车辆纵向方向上设置在所述肋之前。
所述肋可以在车辆高度方向上延伸并且在车辆宽度方向上彼此间隔开。也可设想的是,所述肋在车辆宽度方向上延伸并且在车辆高度方向上彼此间隔开。
如开头还描述的,在传统的系统中不可能将照明装置设置在肋之前,因为否则例如不能满足ECE-R42-摆锤测试。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宝马股份公司,未经宝马股份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80022237.8/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