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胫骨骨折复位稳定器有效
| 申请号: | 202123404410.7 | 申请日: | 2021-12-31 |
| 公开(公告)号: | CN217162251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8-12 |
| 发明(设计)人: | 丛伟;王磊;白宝林;司春明;张立鹏;关瑞盛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 |
| 主分类号: | A61B17/80 | 分类号: | A61B17/80;A61B17/86 |
| 代理公司: | 乌鲁木齐新科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65107 | 代理人: | 范秉健 |
| 地址: | 830000 新疆维吾尔自*** | 国省代码: | 新疆;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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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胫骨 骨折 复位 稳定 | ||
1.胫骨骨折复位稳定器,包括外板(5),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板(5)的中部开设有复位工作孔(3)与锁定固定孔(4),所述复位工作孔(3)位于锁定固定孔(4)的一侧,所述复位工作孔(3)的中部设置有复位操作钉(2),所述锁定固定孔(4)的中部设置有锁定固定钉(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胫骨骨折复位稳定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板(5)与复位工作孔(3)之间通过机械加工开设而成,所述复位工作孔(3)的数量为两组,且复位工作孔(3)的尺寸规格相同。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胫骨骨折复位稳定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板(5)与锁定固定孔(4)之间通过机械加工开设而成,所述锁定固定孔(4)的数量为两组,且锁定固定孔(4)的尺寸规格相同。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胫骨骨折复位稳定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复位操作钉(2)穿过复位工作孔(3),且与复位工作孔(3)可拆卸连接,所述复位操作钉(2)的数量为两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胫骨骨折复位稳定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锁定固定钉(1)穿过锁定固定孔(4),且与锁定固定孔(4)可拆卸连接,所述锁定固定钉(1)的数量为两组。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胫骨骨折复位稳定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锁定固定钉(1)与复位操作钉(2)均为医疗器械,在使用时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胫骨骨折复位稳定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复位工作孔(3)与锁定固定孔(4)之间的距离相同,所述外板(5)为复合材质所制,在使用时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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