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雾化装置的导液机构及雾化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2123254375.5 | 申请日: | 2021-12-22 |
| 公开(公告)号: | CN217547283U | 公开(公告)日: | 2022-10-11 |
| 发明(设计)人: | 陈师华;王长江;李博众;黄启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吉迩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24F40/46 | 分类号: | A24F40/46;A24F40/40;A24F40/10;A24F40/48 |
| 代理公司: | 深圳得本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762 | 代理人: | 袁江龙 |
| 地址: | 518105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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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雾化 装置 机构 | ||
1.一种雾化装置的导液机构,用于引导所述雾化装置中的雾化基质,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液机构包括嵌套设置的第一导液件和第二导液件,其中,所述第一导液件为纤维材料制成,所述第二导液件为可挠性材料制成,所述第一导液件包括第一导液段和第二导液段,所述第二导液段的延伸方向与所述第一导液段的延伸方向呈垂直设置或倾斜设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导液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导液件上形成有多个微孔,多个所述微孔沿所述第二导液件的轴向和/或周向间隔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导液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导液件和所述第二导液件中位于内层的一者的导液率小于所述第一导液件和所述第二导液件中位于外层的一者的导液率。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导液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导液件呈L形或U形设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导液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导液件还包括连接于所述第二导液段的延伸部,所述延伸部的延伸方向与所述第二导液段的延伸方向呈垂直设置或倾斜设置。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导液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延伸部的导液率大于所述第一导液段和所述第二导液段的导液率。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导液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液机构还包括至少一个加热件,至少一个所述加热件的至少部分设置于所述第一导液件和所述第二导液件中位于内层的一者内,和/或设置于所述第一导液件与所述第二导液件之间,和/或设置于所述第一导液件和所述第二导液件中位于外层的一者外。
8.一种雾化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芯体、如权利要求1至7任意一项所述的导液机构、导管以及第一壳体,所述导液机构还包括设置于所述第一导液件或所述第二导液件上的加热件,所述导液机构贯穿所述芯体设置,所述导管套设于所述芯体外,所述第一壳体套设于所述导管外,所述导管与所述第一壳体之间用于容置雾化基质,所述雾化基质能够经所述导管及所述芯体流至所述第一导液件和所述第二导液件,所述加热件用于对所述第一导液件和/或所述第二导液件上的所述雾化基质进行加热以产生气溶胶。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雾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管形成有卡槽,所述导液机构的至少部分容置于所述卡槽内,且所述导液机构与所述卡槽为过盈配合设置。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雾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管套设于所述导液机构及所述芯体外,所述导管与所述导液机构为过盈配合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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