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汽车前部电动推拉机构有效
| 申请号: | 202123217017.7 | 申请日: | 2021-12-20 |
| 公开(公告)号: | CN217100259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8-02 |
| 发明(设计)人: | 李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紫燕模具工业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2D63/04 | 分类号: | B62D63/04;B60P7/08;B65G35/00;G01M17/007 |
| 代理公司: | 嘉兴启帆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53 | 代理人: | 熊亮亮 |
| 地址: | 314117 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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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汽车 前部 电动 推拉 机构 | ||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汽车前部电动推拉机构,包括:主体骨架,该主体骨架用于安装待检测或待定位零件;快夹定位销,该快夹定位销设置于主体骨架的两侧;推动机构,该推动机构设置于主体骨架的底部,且推动机构的输出轴一端与推板相连,推板与主体骨架接触;滚动机构,固定设置于主体骨架的下方,用于整个骨架的滑动。本实用新型具有无需人力辅助、操作便利的特点。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机械技术领域,涉及一种汽车前部电动推拉机构。
背景技术
随着汽车工业对效率要求的不断提高,各大汽车制造厂开始将大部分精力放在了工作效率的提高上。在此背景下,汽车检具也开始将自动化作为新的发展趋势。
传统时期,人工成本还没有现在这么高,很多产线或者是检测工作都是靠人工来完成的。近些年,由于汽车行业的竞争愈发激烈,成本压力也越来越大,提高效率成为了刻不容缓的目标。
综上所述,为解决现有的技术上的不足,本实用新型设计了一种无需人力辅助、操作便利的汽车前部电动推拉机构。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种无需人力辅助、操作便利的汽车前部电动推拉机构。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汽车前部电动推拉机构,包括:
主体骨架,该主体骨架用于安装待检测或待定位零件;
快夹定位销,该快夹定位销设置于主体骨架的两侧;
推动机构,该推动机构设置于主体骨架的底部,且推动机构的输出轴一端与推板相连,推板与主体骨架接触;
滚动机构,固定设置于主体骨架的下方,用于整个骨架的滑动。
作为本方案一步的改进,快夹定位销包括定位销体和活动夹,主体骨架的侧壁上设置有U型固定块,该U型固定块上设置有限位孔一,该限位孔用于定位销体的放置。
作为本方案一步的改进,推动机构为电动推杆。
作为本方案一步的改进,还包括主底板,电动推杆的一端与主底板固定,主底板上设置有限位条和支撑板。
作为本方案一步的改进,主体骨架的底部侧边设置有L型限位块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结构设计合理:1)通过主底板实现了电动推杆的固定,通过电动推杆的输出轴与一端与推板相连,推板与主体骨架接触,从而使得通过电动推杆提供动力推动主体骨架的前后的快速移动。2)再者,主体骨架通过滚动机构即滚动轴承在支撑板上滑动,对比现有技术,本汽车前部电动推拉机构滑动形式由原来的摩擦滑动,改进为轴承滑动,能够减少摩擦力,还能够保持整体机构的精度和重复性,实用性好。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汽车前部电动推拉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汽车前部电动推拉机构使用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汽车前部电动推拉机构使用状态的另一角度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及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阐述。
如图所示,
实施例1
本汽车前部电动推拉机构包括:
主体骨架10,该主体骨架用于安装待检测或待定位零件;
快夹定位销20,该快夹定位销20设置于主体骨架10的两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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