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子式扭力工具的警示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2122920173.3 | 申请日: | 2021-11-25 |
公开(公告)号: | CN216559438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5-17 |
发明(设计)人: | 谢智庆 | 申请(专利权)人: | 优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L1/00 | 分类号: | G01L1/00 |
代理公司: | 郑州汇诚众远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1211 | 代理人: | 刘存波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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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 扭力 工具 警示 结构 | ||
1.一种电子式扭力工具的警示结构,其特征在于,包含有:
一工具本体,具有一杆身,该杆身的前端具有一工作头,该杆身的后端具有一握持端;
一电子模块,其包含有一感测单元、一处理单元及至少一显示单元;该感测单元设置于该工具本体的杆身上,并可感测该扭力扳手的操作数值;该处理单元与该感测单元及显示单元电性连接,该感测单元所感测的数据会传送至该处理单元后,该处理单元并会将扭力数值传送至该显示单元;
各该显示单元具有至少一显示图块,显示所述的操作数值;当该感测单元所感测的数值到达一预定值时,该处理单元产生一转动讯号使各该显示单元内的各该显示图块于一预定角度内反复地来回转动,产生警示效果。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警示结构,其特征在于:各该显示单元具有至少两个该显示图块,该显示图块是各自转动。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警示结构,其特征在于:各该显示单元的该显示图块的转动方向为同步转动。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警示结构,其特征在于:各该显示单元的该显示图块的转动方向为不同步转动。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警示结构,其特征在于:各该显示单元的该显示图块的转动方向不同。
6.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警示结构,其特征在于:各该显示单元包含有一固定的显示图块,该固定的显示图块在各该显示单元收到转动讯号时保持其位置,不会转动。
7.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警示结构,其特征在于:各该显示单元的显示图块的转动角度为90°。
8.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警示结构,其特征在于:各该显示单元的各该显示图块显示有文字、数字或图形其中一种。
9.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警示结构,其特征在于:该杆身的前端与后端的间的方向定义为该杆身的纵向;该显示图块沿该杆身的纵向排列。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警示结构,其特征在于:该工具本体的操作数值为扭力值或角度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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