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柴油机排放控制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122294658.6 | 申请日: | 2021-09-22 |
公开(公告)号: | CN215672406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1-28 |
发明(设计)人: | 李刚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01N3/10 | 分类号: | F01N3/10;F02M61/16;F01L1/34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邵盼 |
地址: | 400031 重庆*** | 国省代码: | 重庆;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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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柴油机 排放 控制 装置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柴油机排放控制装置,包括:柴油机及用于净化尾气的尾气催化氧化装置,尾气催化氧化装置设置于柴油机的排气口,柴油机上设置喷油器,喷油器的喷油孔内壁光滑设置。本申请通过将尾气催化氧化装置与柴油机的排气口连接,利用柴油机高温排气的条件,在催化氧化装置内发生催化氧化反应,达到降低柴油机碳氢化合物(HC),一氧化碳(CO),颗粒物(PM)排放的效果。通过喷油器喷油孔内壁光滑设置结合正时调整,在降低NOx排放的同时,使CO、HC、PM也得到相应的降低,使机械式船用柴油机满足中国内河二阶段的要求。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内燃机排放控制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柴油机排放控制装置。
背景技术
此前,船用发动机一直采用国际海事组织(IMO)的排放法规要求,该排放法规仅对氮氧化合物(NOx)做出排放限制,无其他排放物要求。2016年,中国针对内河船舶颁布了GB15097-2016《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强制性法规,对于内河船舶的排放物作了区别于国际海事组织的强制性要求,将碳氢化合物(HC)气体排放,一氧化碳(CO)气体排放,颗粒物(PM)排放物纳入了排放控制范围,同时对于氮氧化合物(NOx)的排放要求也更加严格。对于现有机械式燃油系统船用柴油机,仅能满足了NOx+HC≤7.2g/kWh,PM≤0.2g/kWh的中国内河一阶段的排放要求。但是随着中国内河二阶段排放要求的临近,NOx+HC的要求提升至5.8g/kWh,PM的要求提升至0.12g/kWh,排放要求更加严苛。
机械式的燃油系统发动机,很难实现对燃油喷射压力与喷射量的自动控制,导致发动机的排放性能差,对于NOx排放可以采用延迟喷油正时的方法来进行控制,但是对于HC、CO、PM排放,延迟喷油正时往往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使其排放恶化。
综上所述,如何在降低NOx排放的同时,控制HC和PM的排放,是目前本领域技术人员亟待解决的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柴油机排放控制装置,使柴油机满足中国内河二阶段排放要求。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柴油机排放控制装置,包括:柴油机及用于净化尾气的尾气催化氧化装置,所述尾气催化氧化装置设置于所述柴油机的排气口,所述柴油机上设置喷油器,所述喷油器的喷油孔内壁光滑设置。
优选地,所述尾气催化氧化装置为DOC。
优选地,所述尾气催化氧化装置与所述柴油机的排气口之间的管路上设置增压器。
优选地,所述喷油孔的直径小于0.2286mm。
优选地,所述喷油器包括中空的外壳,所述外壳的侧面设置与所述外壳内的喷油腔连通的进油口和排油口,所述外壳内设置可活动的柱塞组件,所述柱塞组件的上部连接动力装置,所述外壳的底部设置油杯,所述喷油孔设置于所述油杯的底部。
优选地,所述动力装置包括摇臂、推杆、挺杆及从动件,所述挺杆设置于所述柱塞组件的上部,所述摇臂分别与所述推杆和所述挺杆连接,所述从动件与所述柴油机的凸轮轴通过所述从动件联动。
优选地,所述柱塞组件包括喷油器体、柱塞、弹簧及柱塞套,所述柱塞设置于所述喷油腔中,所述喷油器体设置于所述柱塞和所述挺杆之间,所述外壳的内壁设置环形台阶面,所述弹簧设置于所述喷油器体和所述环形台阶面之间,所述柱塞套设置于所述环形台阶面的下部,所述油杯设置于所述柱塞套的下部,所述柱塞沿所述环形台阶面中心的通孔穿过且可沿所述柱塞套的轴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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