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物流无人机机身及物流无人机有效
申请号: | 202122230518.2 | 申请日: | 2021-09-15 |
公开(公告)号: | CN215944857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3-04 |
发明(设计)人: | 杨祥磊;华卫江;杨立文;高星亮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京东乾石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4C1/06 | 分类号: | B64C1/06;B64C1/14;B64C1/16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陈宏 |
地址: | 100176 北京市大兴区北京经济技***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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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物流 无人机 机身 | ||
本实用新型涉及物流无人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物流无人机机身及物流无人机。物流无人机机身包括主框架和维形框,主框架由型材拼接而成,并在主框架的底面自然形成投货舱口;两个维形框分别连接于主框架的前后两端部,以与主框架共同形成机身的外部轮廓。本实用新型的物流无人机机身,主体采用框架结构,既能保证机身整体强度,又能够在机身腹部自然形成投货舱口,使得该物流无人机机身兼具载货和投货功能。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物流无人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物流无人机机身及物流无人机。
背景技术
智慧物流是当前物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而无人机配送则是智慧物流发展的必然结果之一,通过无人机空中运输物品,能够提高物流运行效率和用户体验,解决城市因交通拥挤而配送难的问题。现有自转旋翼式物流无人机仅具有载货功能,不具备投货功能,适用场合受限。一般物流无人机投货需要在机身腹部设置大开口的投货舱口,而传统的自转旋翼式无人机机身多为桁架结构,难以设置大的投货舱口,使其仅能用于载货,而不能用于投货。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物流无人机机身,既能保证机身整体强度,又能够兼具载货和投货功能。
为达此目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物流无人机机身,包括:
主框架,由型材拼接而成,并在所述主框架的底面自然形成投货舱口;
两个维形框,分别连接于所述主框架的前后两端部,以与所述主框架共同形成所述机身的外部轮廓。
作为物流无人机机身的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主框架包括:
上纵梁、上横梁,两根所述上纵梁沿第一水平方向间隔分布,多根所述上横梁沿所述上纵梁的长度方向间隔连接于两根所述上纵梁之间;
下纵梁、下横梁,两根所述下纵梁沿第二水平方向间隔分布,下纵梁与所述上纵梁相平行,多根所述下横梁沿所述下纵梁的长度方向间隔连接于两根所述下纵梁之间,两根下纵梁与多根下横梁围合形成多个所述投货舱口;
立柱,两组所述立柱分别连接于位于两端的所述上横梁和所述下横梁之间。
通过将物流无人机机身主体采用框架结构,既能保证机身整体强度,又能够在机身腹部自然形成投货舱口,使得该物流无人机机身兼具载货和投货功能。
作为物流无人机机身的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物流无人机机身还包括维形框,两个所述维形框分别连接于所述主框架的前后两端部。
作为物流无人机机身的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主框架还包括斜撑杆,所述斜撑杆连接于所述上横梁与所述上纵梁和/或所述下横梁与所述下纵梁和/或所述立柱与所述上横梁和/或所述立柱与所述下横梁之间。
作为物流无人机机身的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主框架还包括主支杆安装座,所述主支杆安装座设置于位于所述主框架后端的所述上横梁上,且所述主支杆安装座与位于所述主框架后端部的所述维形框连接,所述主支杆安装座用于安装主旋翼支杆。
作为物流无人机机身的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主框架还包括前起落架安装座,位于所述主框架前端的一组所述立柱上设置有安装杆,所述前起落架安装座设置于所述安装杆以及位于所述主框架前端的所述下横梁上,所述前起落架安装座用于安装前起落架。
作为物流无人机机身的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主框架还包括机尾安装支架,所述机尾安装支架设置于位于所述主框架后端的一组所述立柱以及位于所述主框架后端的所述上横梁和所述下横梁上,所述机尾安装支架用于安装发动机和后起落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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