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机动车辆前照灯及机动车辆有效
| 申请号: | 202122035157.6 | 申请日: | 2021-08-26 |
| 公开(公告)号: | CN216158964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4-01 |
| 发明(设计)人: | 方钊;姚文军;朱蕾;孙欢;岳喜洲 | 申请(专利权)人: | 沈阳法雷奥车灯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21S41/00 | 分类号: | F21S41/00;F21V21/10;F21V15/00;F21W1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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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110122 辽***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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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机动车辆 前照灯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机动车辆前照灯(1),包括:光源组件(11)、支架(12)和壳体(13);其中所述光源组件(11)固定设置在所述支架(12)上,所述支架(12)提供所述光源组件(12)与所述壳体(13)之间的连接;所述支架(12)包括辅助机构(124)。本实用新型还涉及包括上述机动车辆前照灯(1)的机动车辆。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机动车辆前照灯及机动车辆。
背景技术
机动车辆通常配备有前照灯组件,用于提供车辆前方的道路照明。在前照灯组件中,通常需要光源组件来实现所需的照明或点亮效果。光源组件通常固定于前照灯的壳体内。然而对于目前的固定方式,在针对前照灯进行的振动测试中,前照灯的外壳和支架容易因受到过度应力发生损坏,导致机动车辆的行驶稳定性降低。
实用新型内容
因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机动车辆前照灯及机动车辆,其能够至少部分地解决上文提到的技术问题。
根据本实用新型机动车辆前照灯,包括:光源组件、支架和壳体;其中所述光源组件固定设置在所述支架上,所述支架提供所述光源组件与所述壳体之间的连接;所述支架还包括辅助机构。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非限制性实施例,所述辅助机构为水平方向辅助机构。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非限制性实施例,所述前照灯还包括:第一对准单元,位于所述支架的第一侧上,用于将所述支架连接到所述壳体,并提供所述前照灯光轴在竖直方向的对准;第二对准单元,位于所述支架的与第一侧相对的一侧上,用于将所述支架连接到所述壳体,并提供所述前照灯光轴在水平方向的对准;枢轴单元,位于所述支架的所述第一侧上;当调整所述第一对准单元或第二对准单元以进行光束调整时,所述前照灯以枢轴单元为中心摆动。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非限制性实施例,所述水平方向辅助机构紧邻所述枢轴单元设置。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非限制性实施例,所述水平方向辅助机构包括与所述支架的所述第一侧相对的第一侧边和与所述支架的所述第一侧连接的第二侧边。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非限制性实施例,所述水平方向辅助机构包括与所述第一侧边大体垂直连接的第一侧板。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非限制性实施例,所述水平方向辅助机构的所述第一侧边和所述第一侧板容置在所述壳体形成的空间中,并可以在所述空间中运动。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非限制性实施例,所述水平方向辅助机构包括与所述第一侧板连接并远离所述第一侧边延伸的第二侧板。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非限制性实施例,所述水平方向辅助机构的还包括翼板,所述翼板位于所述第一侧板的两侧、连接所述第一侧板和所述第二侧板,并同时与所述第一侧板和所述第二侧板垂直。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非限制性实施例,所述水平方向辅助机构与所述支架为一体式结构。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机动车辆,所述机动车辆包括前面所述的机动车辆前照灯。
附图说明
下面借助附图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其中,
图1为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方式的前照灯的示意图;
图2为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方式的支架的示意图;
图3为图1中的前照灯在A处的放大示图;
图4为图3中示出的水平方向辅助机构在B-B处的横截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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