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能增加视觉效果的工艺品灯具有效
申请号: | 202121860151.6 | 申请日: | 2021-08-10 |
公开(公告)号: | CN215722691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2-01 |
发明(设计)人: | 苏玉彬 | 申请(专利权)人: | 杰丰(泉州)礼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6/00 | 分类号: | F21S6/00;F21V23/04;F21W121/00 |
代理公司: | 泉州智尚果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5274 | 代理人: | 伍云萍 |
地址: | 362000 福***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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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增加 视觉效果 工艺品 灯具 | ||
1.一种能增加视觉效果的工艺品灯具,其特征在于:其结构包括工艺品主体(1)、底座(2)、灯牌(3)、连接管(4)、电源线(5),所述工艺品主体(1)连接于所述底座(2)上方,所述灯牌(3)通过所述连接管(4)连接于所述工艺品主体(1)上方,所述电源线(5)连接于所述灯牌(3)上且所述电源线(5)沿所述工艺品主体(1)、连接管(4)内腔设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能增加视觉效果的工艺品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工艺品主体(1)包括第一支撑部位(101)、控制部位(102)、第二支撑部位(103)、射灯部位(104),所述第一支撑部位(101)连接于所述底座(2)上,所述控制部位(102)连接于所述第一支撑部位(101)上,所述第二支撑部位(103)连接于所述控制部位(102)上,所述射灯部位(104)连接于所述控制部位(102)上,所述灯牌(3)连接于所述第二支撑部位(103)上,所述灯牌(3)通过所述连接管(4)连接于所述射灯部位(104)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能增加视觉效果的工艺品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部位(102)包括左控制室(1021)、右控制室(1022),所述左控制室(1021)与右控制室(1022)分别位铰接于所述控制部位(102)的两侧。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能增加视觉效果的工艺品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射灯部位(104)上设有射灯口(1041),所述射灯口(1041)设有两个且两个所述射灯口(1041)分别位于所述射灯部位(104)的两侧。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能增加视觉效果的工艺品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左控制室(1021)内腔设有第一开关(10211)、第二开关(10212),所述第一开关(10211)与所述第二开关(10212)均与所述灯牌(3)电线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能增加视觉效果的工艺品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右控制室(1022)内腔设有第三开关(10221)、第四开关(10222)、第一齿轮(10223)、第二齿轮(10224)、第三齿轮(10225)、第一射灯(10226)、第二射灯(10227),所述第三开关(10221)与所述第一射灯(10226)、第二射灯(10227)电性连接,所述第四开关(10222)与所述第一齿轮(10223)连接,所述第一齿轮(10223)与所述第二齿轮(10224)啮合,所述第二齿轮(10224)与所述第三齿轮(10225)啮合,所述第三齿轮(10225)位于所述射灯部位(104)上,所述第一射灯(10226)与所述第二射灯(10227)均设有两个且各个所述第一射灯(10226)与各个所述第二射灯(10227)均位于所述第三齿轮(10225)上,所述第一射灯(10226)与所述第二射灯(10227)均与所述射灯口(1041)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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