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无线耳机以及无线耳机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2121830534.9 | 申请日: | 2021-08-06 |
公开(公告)号: | CN216626006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5-27 |
发明(设计)人: | 赵元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R1/10 | 分类号: | H04R1/10;H02J7/00;A45C1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派特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70 | 代理人: | 刘晖铭;张颖玲 |
地址: | 52386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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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无线耳机 以及 系统 | ||
1.一种无线耳机,其特征在于,包括:
外壳,包括耳柄壳和耳塞壳,所述耳塞壳设置于所述耳柄壳长度方向的头部,所述耳柄壳远离所述耳塞壳的端部为壳尾,所述耳柄壳位于所述耳塞壳和所述壳尾之间的部位为壳身;以及
多个第一充电部,所述壳身设置有至少一个所述第一充电部,位于所述壳身上的所述第一充电部均凸出所述壳身。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线耳机,其特征在于,所有所述第一充电部均设置于所述耳柄壳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线耳机,其特征在于,各位于所述壳身上的所述第一充电部错位排布;或,
各位于所述壳身上的所述第一充电部沿所述壳身长度方向延伸的直线排布;或,
至少两个所述第一充电部位于所述壳身的相对两侧,且位于所述壳身下部相对设置或位于所述壳身与所述壳尾连接处相对设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线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耳塞壳和位于所述壳身上的各所述第一充电部均位于所述壳身的同一侧,且沿所述壳身的长度方向间隔布置。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线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壳尾的外表面为凸弧面,所述壳尾设置有至少一个所述第一充电部,位于所述壳尾的所述第一充电部均不凸出所述壳尾。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线耳机,其特征在于,
至少一个所述第一充电部位于所述耳塞壳的上部、下部、后部和前部之一;或,
至少一个所述第一充电部位于所述壳身的上部、下部、后部、前部、左部和右部之一;或,
至少一个所述第一充电部位于所述壳身的上部与所述耳塞壳的连接处;或,
至少一个所述第一充电部位于所述壳身的下部与所述耳塞壳的连接处;或,
至少一个所述第一充电部位于所述壳尾;或,
至少一个所述第一充电部位于所述壳尾与所述壳身的连接处;或,
各所述第一充电部均位于所述壳身的上部、下部、后部和前部之一;或,
各所述第一充电部分别位于所述壳身的上部、下部、后部和前部中的不同部位。
7.根据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无线耳机,其特征在于,各所述第一充电部凸出所述外壳的厚度不同。
8.根据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无线耳机,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无线耳机收容于充电盒时,所述第一充电部与所述充电盒内对应的第二充电部接触,当所述无线耳机插入或移出所述充电盒过程中,所述外壳不与所述第二充电部接触。
9.根据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无线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充电部凸出所述外壳的最高点P1到所述外壳的垂直距离为H2,充电盒中的第二充电部自然状态下凸出所述充电盒的内表面的最高点P2到所述外壳的垂直距离为Z,H2大于或等于Z,所述第一充电部在所述无线耳机收容于所述充电盒中时与所述第二充电部接触。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无线耳机,其特征在于,H2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一充电部的最大厚度的一半。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无线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充电部凸出所述外壳的厚度在0.5mm~0.7mm之间。
12.根据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无线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充电部为回转体或弧面或半球面或球缺或球带或圆台或截锥体结构。
13.根据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无线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无线耳机包括均位于所述外壳内的电声器件、耳机电池、耳机电路板和无线电结构,各所述第一充电部、所述电声器件、所述无线电结构、所述耳机电池均与所述耳机电路板电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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