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透视的空气炸锅有效
申请号: | 202121476107.5 | 申请日: | 2021-06-30 |
公开(公告)号: | CN215605094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1-25 |
发明(设计)人: | 闻继望;吴江水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J37/06 | 分类号: | A47J37/06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宏宇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463 | 代理人: | 余菲 |
地址: | 315400 浙江省宁波市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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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透视 空气 炸锅 | ||
1.一种可透视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包括炸锅上壳、炸锅下壳、炸篮组件、内隔热层和透视窗口组件;
所述炸锅上壳、所述炸锅下壳和所述炸篮组件依次层叠匹配安装;
所述内隔热层安装在所述炸锅下壳的内部,所述内隔热层设置有透视窗口安装槽;
所述透视窗口组件包括透明玻璃、挡板和透视通道,所述挡板安装在所述炸锅下壳的表面,所述透视窗口安装槽与所述透明玻璃的形状相匹配,所述透明玻璃安装在所述透视窗口安装槽,所述透视通道设置在所述透明玻璃和所述挡板之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透视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透视窗口组件还包括密封件,所述密封件安装在所述透明玻璃与所述透视窗口安装槽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透视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玻璃为凹透镜玻璃。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透视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玻璃与所述内隔热层的夹角为预设角度。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透视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炸锅还包括发热体,所述发热体安装在所述内隔热层和所述炸篮组件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透视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炸锅还包括外隔热层,所述外隔热层安装在所述内隔热层和所述炸锅上壳之间。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透视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炸锅还包括散热组件,所述散热组件安装在外隔热层的安装槽内。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可透视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散热组件包括电机和散热风扇,所述电机的转轴与所述散热风扇传动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透视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外隔热层设置有避空口,所述避空口与所述透视窗口安装槽相匹配。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透视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炸锅还包括灯组件,所述灯组件安装在所述炸锅下壳的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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