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延长并控制香烟自燃时间的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121469703.0 | 申请日: | 2021-06-30 |
公开(公告)号: | CN215224725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21 |
发明(设计)人: | 王健荣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健荣 |
主分类号: | A24F19/10 | 分类号: | A24F19/10 |
代理公司: | 北京百年育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968 | 代理人: | 叶小翠 |
地址: | 529100 广东省江门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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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可延长 控制 香烟 自燃 时间 装置 | ||
1.一种可延长并控制香烟自燃时间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可延长并控制香烟自燃时间的装置包括壳体(1)、烟灰缸(2),所述壳体(1)整体呈梯形,内部为真空状,底部设有开口,可摆放在所述烟灰缸(2)内部,烟灰缸(2)宽度与壳体(1)底部宽度一致,开口端放置在烟灰缸(2)内部,所述壳体(1)一侧开设有香烟摆放口(3),顶部开设有腰型沉入槽(4),腰型沉入槽(4)内部开设有贯穿壳体(1)的气体排出口(5),气体排出口(5)内部滑动可拆卸连接有气体排出口开关(6),通过气体排出口开关(6)可调节气体排出口(5)大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延长并控制香烟自燃时间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香烟摆放口(3)底部还设有开设在壳体(1)侧面的夹烟口(7),夹烟口(7)上端与香烟摆放口(3)连通。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可延长并控制香烟自燃时间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香烟摆放口(3)为圆形状,直径为20-30mm。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可延长并控制香烟自燃时间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夹烟口(7)宽度为5-7mm。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延长并控制香烟自燃时间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气体排出口(5)沿壳体(1)长度方向,朝向香烟摆放口(3)侧开口宽度依次减小。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延长并控制香烟自燃时间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气体排出口开关(6)为匹配腰型沉入槽(4)形状的腰型块,气体排出口开关(6)底部固定有橡胶块(8),橡胶块(8)可插入气体排出口(5)内部,气体排出口开关(6)上端还固定有固定块(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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