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超细干粉灭火器有效
| 申请号: | 202121278139.4 | 申请日: | 2021-06-08 |
| 公开(公告)号: | CN215653548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1-28 |
| 发明(设计)人: | 严春燕;何善兰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安锐消防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2C13/00 | 分类号: | A62C13/00;A62C13/76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徽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405 | 代理人: | 卢杏艳 |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光***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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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干粉灭火器 | ||
1.一种超细干粉灭火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筒体(1),所述筒体(1)的内部设有存储腔(11),用于充装超细干粉灭火剂,所述筒体(1)的顶部设有开口(12),所述开口(12)与所述存储腔(11)连通,所述存储腔(11)的充装质量的范围为500g±5%-700g±5%;器头(2),盖设所述开口(12),所述器头(2)的内部设有喷射管道,所述喷射管道的一端正对所述开口(12);
保险销(3),穿设所述器头(2);
虹吸管(4),设于所述存储腔(11)内,所述虹吸管(4)的一端与所述喷射管道正对所述开口(12)的一端对接,使得所述虹吸管(4)与所述喷射管道连通;和
喷嘴(5),与所述喷射管道远离所述虹吸管(4)的一端连通,且连接于所述器头(2)的一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细干粉灭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筒体(1)为圆柱状,所述筒体(1)的直径大小为85±1mm或75±1mm;和/或,
在所述存储腔(11)充满超细干粉灭火剂时,所述超细干粉灭火器的总重量不超过1400g。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细干粉灭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虹吸管(4)延伸至所述筒体(1)的底部,且所述虹吸管(4)朝向所述筒体(1)底部的一端设有两个倒U型槽(41)。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超细干粉灭火器,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倒U型槽(41)相对而设。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超细干粉灭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虹吸管(4)朝向所述筒体(1)底部的一端上位于两个所述倒U型槽(41)之间的部分平行于水平面。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超细干粉灭火器,其特征在于,每个倒U型槽(41)包括一个第一连接段(411)及两个第二连接段(412),两个第二连接段(412)分别连接于一个第一连接段(411)的两端,每个第二连接段(412)相对水平方向倾斜。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超细干粉灭火器,其特征在于,每个第二连接段(412)与水平方向的倾角为45°。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超细干粉灭火器,其特征在于,每个第二连接段(412)与所述第一连接段(411)的连接处呈弧形。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超细干粉灭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段(411)呈弧形。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细干粉灭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喷嘴(5)呈喇叭状;和/或,所述超细干粉灭火器还包括压力指示器(6),所述压力指示器(6)设置于所述喷射管道内,且位于所述开口(12)处;和/或,所述超细干粉灭火器还包括荧光圈(7),套设于所述筒体(1)的顶部外侧壁;和/或,
所述超细干粉灭火器还包括密封圈(8),设于所述喷嘴(5)与所述器头(2)的连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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