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高压容器排气导向结构及高压容器有效
| 申请号: | 202121251543.2 | 申请日: | 2021-06-04 |
| 公开(公告)号: | CN215777311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2-11 |
| 发明(设计)人: | 田洪波;董希光;王志勤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藏互频科技有限公司;长春中际互频科技有限公司;济南互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长春互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互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47J27/21 | 分类号: | A47J27/21;B60N3/10;A47G19/22 |
| 代理公司: | 南京利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2256 | 代理人: | 赵世发 |
| 地址: | 857000 西藏自治区日喀*** | 国省代码: | 西藏;54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高压 容器 排气 导向 结构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高压容器排气导向结构及高压容器。所述高压容器排气导向结构包括设置在内盖和外盖之间的导向机构、第一限压机构、排气杆、第二限压机构、泄压机构,所述第一限压机构的局部设置在所述导向机构内部的收容腔内,所述导向机构与所述第一限压机构、第二限压机构、外盖围合形成一泄压仓;容器内部的腔体经排气杆内部的第一导气通道、第一限压机构上的导气口与所述泄压仓导通,以及,所述泄压仓还经所述导向机构上的第二导气通道、外盖上的排气口与外部导通。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高压容器排气导向结构,高温部件都设计在泄压仓以及内盖和外盖之间,用户无法触及,避免了直接被烫伤的问题。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高压容器,特别涉及一种高压容器排气导向结构及高压容器,属于高压容器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随着小家电行业的发展,市场上出现了电热水杯、电热水壶等产品。由于具有方便携带,适应场合更强等优点,密封式电加热容器(如即插式电热水杯、车载电加热水杯、富氢水杯等)受到消费者的喜爱,现有的密封式电加热容器通常包括杯身和杯盖,在杯身底部设有加热装置,使用时,可将加热装置接通电源,为杯身中的水加热。但是,高热的流体(如沸水)会在杯身内腔产生压力,为了保证使用安全,一般通过设置泄压装置直接向外排气,然,直接向外排气可能会造成高温蒸汽对人体或物品造成伤害,进而导致现有的高压容器造成安全隐患。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高压容器排气导向结构及高压容器,以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
为实现前述实用新型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包括: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高压容器排气导向结构,包括设置在内盖(8)和外盖(1)之间的导向机构(2)、第一限压机构(3)、排气杆(4)、第二限压机构(6)、泄压机构(7),所述第一限压机构(3)的局部设置在所述导向机构(2)内部的收容腔内,所述导向机构(2)与所述第一限压机构(3)、第二限压机构(6)、外盖(1)围合形成一泄压仓;
所述泄压机构(7)能够在外力驱使下打开所述第一限压机构(3),而使容器内部的腔体经排气杆(4)内部的第一导气通道(41)、第一限压机构(3)上的导气口(31)与所述泄压仓导通,以及,所述泄压仓还经所述导向机构(2)上的第二导气通道(21)、外盖(1)上的排气口(11)与外部导通。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导气通道(21)相对于水平方向向上倾斜设置。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导气通道(21)与水平方向所呈夹角0°<α<90°。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导气通道(21)与水平方向所呈夹角15°≤α≤30°。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限压机构(6)设置在内盖(8)上,所述第一限压机构(3)设置在第二限压机构(6)上,所述排气杆(4)的一端延伸设置于容器内部的收容腔内,另一端穿过第二限压机构(6)设置在所述第一限压机构(3)内,至少所述泄压机构(7)的局部设置在所述第一限压机构(3)和第二限压机构(6)之间,且所述泄压机构(7)能够在外力作用下驱使第一限压机构(3)活动于第一工位和第二工位;
当所述第一限压机构(3)位于第一工位时,所述排气杆(4)的局部嵌设在所述第一限压机构(3)上的导气口(31)内,所述第一导气通道(41)与导气口(31)彼此隔离,而当所述第一限压机构(3)位于第二工位时,所述排气杆(4)与导气口(31)相互脱离,所述第一导气通道(41)与导气口(31)相导通。
进一步的,所述泄压机构(7)具有设置在所述第一限压机构(3)和第二限压机构(6)之间的导向作用部,所述导向作用部沿第一限压机构(3)和第二限压机构(6)之间间隙方向的厚度沿远离第一限压机构(3)或第二限压机构(6)的方向逐渐增大。
进一步的,所述泄压机构(7)的运动方向与所述第一限压机构(3)的运动方向之间呈角度设置。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西藏互频科技有限公司;长春中际互频科技有限公司;济南互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长春互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互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西藏互频科技有限公司;长春中际互频科技有限公司;济南互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长春互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互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21251543.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