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制冷设备有效
| 申请号: | 202121137962.3 | 申请日: | 2021-05-25 |
| 公开(公告)号: | CN215176325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14 |
| 发明(设计)人: | 王冠;李宗照;李琦;吴飞;李涛;束庆清 | 申请(专利权)人: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25D11/02 | 分类号: | F25D11/02;F25D17/06;F25D23/00;F25D25/02 |
| 代理公司: |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张丹 |
| 地址: | 519000 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制冷 设备 | ||
1.一种制冷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箱体(10),具有储藏室(1111)和制冷室(1112);
制冷组件(20),设于所述制冷室(1112)内;及
至少一个隔板(30),设于所述储藏室(1111),并将所述储藏室(1111)分隔形成至少两个独立的间室(1111a),各个所述隔板(30)上对应自身分隔出的各个所述间室(1111a)均设置有过风口(31),所述过风口(31)连通所述制冷室(1112)和对应的所述间室(1111a),每一所述隔板(30)上对应同一所述间室(1111a)设置有至少两个所述过风口(31);
其中,各个所述过风口(31)用于供所述制冷室(1112)内的冷空气流入对应的所述间室(1111a),或用于供对应的所述间室(1111a)内的冷空气回流至所述制冷室(111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冷设备,其特征在于,经每一所述隔板(30)分隔出相邻的两个所述间室(1111a);
每一所述隔板(30)上的多个所述过风口(31)中,与分隔出的其中之一所述间室(1111a)对应的所述过风口(31)用于供对应所述间室(1111a)内的冷空气回流至所述制冷室(1112),与分隔出的其中之另一所述间室(1111a)对应的所述过风口(31)用于供所述制冷室(1112)内的冷空气进入对应的所述间室(1111a)。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制冷设备,其特征在于,经每一所述隔板(30)分隔出上下相邻的两个所述间室(1111a),至少两个所述间室(1111a)中位于顶部的所述间室(1111a)为第一间室,位于底部的所述间室(1111a)为第二间室;
所述储藏室(1111)的壁面上设置有第一出风口(1111b)和主回风口(1111d),所述第一出风口(1111b)连通所述第一间室和所述制冷室(1112),所述主回风口(1111d)连通所述第二间室和所述制冷室(1112);
所述第一出风口(1111b)位于所述过风口(31)的上方,所述主回风口(1111d)位于所述过风口(31)的下方。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制冷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出风口(1111b)包括多个,多个所述第一出风口(1111b)布置于同一高度。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制冷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储藏室(1111)的壁面上对应各个所述间室(1111a)还设置有第二出风口(1111c),所述第二出风口(1111c)连通对应的所述间室(1111a)和所述制冷室(1112);
所述第二出风口(1111c)位于所述第一出风口(1111b)和所述主回风口(1111d)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制冷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10)内设置有风道组件(117),所述风道组件(117)包括均与所述制冷室(1112)连通的主风道(117a)、回风道(117c)和送风道(117b);
所述第一出风口(1111b)经所述送风道(117b)与所述制冷室(1112)连通,所述主回风口(1111d)经所述回风道(117c)与所述制冷室(1112)连通,所述过风口(31)和所述第二出风口(1111c)均经所述主风道(117a)与所述制冷室(1112)连通。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制冷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10)包括具有一容纳腔的箱本体(110),所述送风道(117b)嵌设于所述箱本体(110)的内部,所述主风道(117a)连接于所述容纳腔,并将所述容纳腔分隔形成所述储藏室(1111)和所述制冷室(1112)。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冷设备,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过风口(31)上罩设有风罩(60),所述风罩(60)具有连通所述间室(1111a)和所述过风口(31)的通风孔(61),所述通风孔(61)至少设置于所述风罩(60)的与所述隔板(30)相交的侧壁。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经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21137962.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烹饪器具
- 下一篇:一种工装无人转运工程安装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