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镜下椎间孔骨凿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2121058179.8 | 申请日: | 2021-05-18 |
| 公开(公告)号: | CN215191997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17 |
| 发明(设计)人: | 吴晓东;徐增;陈华江;王新伟;袁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长征医院 |
| 主分类号: | A61B17/16 | 分类号: | A61B17/16 |
| 代理公司: | 上海谱璟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422 | 代理人: | 吕琳琳 |
| 地址: | 200001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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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镜下椎间孔骨凿 装置 | ||
1.一种镜下椎间孔骨凿装置,其特征在于,其包括第一工作套管、第二工作套管、椎间孔镜和骨凿,所述第一工作套管的直径大于第二工作套管的直径,所述第一工作套管和第二工作套管均为圆管体,所述第一工作套管的外侧和第二工作套管的外侧固定连接,所述第一工作套管的中心轴线和第二工作套管的中心轴线相平行且位于同一平面内,所述第一工作套管的顶部和底部分别与第二工作套管的顶部和底部相齐平;
所述第一工作套管内底部安装有椎间孔镜,所述第一工作套管的底部设有呈向右下倾斜的第一尖头,所述骨凿包括骨凿柱体、位于骨凿柱体底部的呈向左下倾斜的第二尖头和位于骨凿柱体顶部的敲击部,所述第二工作套管内插设有骨凿柱体,所述第二尖头伸出第二工作套管的底部,所述敲击部置于第二工作套管的顶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镜下椎间孔骨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工作套管和第二工作套管一体成型。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镜下椎间孔骨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骨凿柱体的外径与第二工作套管的内径相等。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镜下椎间孔骨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敲击部呈圆形。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镜下椎间孔骨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敲击部的直径与第一工作套管的直径相等。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镜下椎间孔骨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骨凿柱体、第二尖头和敲击部一体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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