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现场用头戴式自带摄像头防爆手电筒有效
申请号: | 202120874263.0 | 申请日: | 2021-04-26 |
公开(公告)号: | CN214790585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1-19 |
发明(设计)人: | 赵君;吴楠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华德防爆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L4/00 | 分类号: | F21L4/00;F21V33/00;F21V21/084;F21V21/14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尚仪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2217 | 代理人: | 邓琳 |
地址: | 300384 天津市滨海新区高***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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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现场 用头戴式 摄像头 防爆 手电筒 | ||
1.一种现场用头戴式自带摄像头防爆手电筒,包括安装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板(1)上设置有调节机构(2),所述调节机构(2)包括设置在安装板(1)上的T型凸块(201),所述T型凸块(201)上设置有滑动块(202),所述滑动块(202)的两侧设置有固定板(203),所述固定板(203)上设置有用于固定T型凸块(201)的螺钉(204),所述滑动块(202)的底部安装有摄像头(205),所述滑动块(202)经旋转机构(3)设置有手电灯(206),所述安装板(1)的两端设置有弹力绑带(20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现场用头戴式自带摄像头防爆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机构(3)包括设置在滑动块(202)上的保护壳(301),所述保护壳(301)的内部设置有固定杆(302),所述固定杆(302)上套设有连接件(303),所述连接件(303)的两个端部之间通过螺栓(304)连接,所述连接件(303)上设置有螺纹套筒(305)。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现场用头戴式自带摄像头防爆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螺纹套筒(305)的内部设置有用于连接手电灯(206)的螺纹柱(4)。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现场用头戴式自带摄像头防爆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T型凸块(201)上开设有供螺钉(204)伸入的第一螺纹孔。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现场用头戴式自带摄像头防爆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T型凸块(201)的两端设置有安装在安装板(1)上的限位板(6)。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现场用头戴式自带摄像头防爆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件(303)的两端开设有供螺栓(304)拧入的第二螺纹孔。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现场用头戴式自带摄像头防爆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205)的外部设有防尘套(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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