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适用于电磁感应安全帽的电磁信号发生器有效
| 申请号: | 202120691423.8 | 申请日: | 2021-04-06 |
| 公开(公告)号: | CN214503713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0-26 |
| 发明(设计)人: | 黄展熊;方旭东;冯泽冲;梁文添;耿晓楼 | 申请(专利权)人: | 黄展熊 |
| 主分类号: | G01R1/28 | 分类号: | G01R1/28;G01R31/00 |
| 代理公司: | 武汉菲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2284 | 代理人: | 程玉红 |
| 地址: | 52400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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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适用于 电磁感应 安全帽 电磁 信号发生器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适用于电磁感应安全帽的电磁信号发生器,包括发生器主体、逆变器和电磁感应安全帽,发生器主体的上表面设置有提手、电源指示灯、充电指示灯、工作指示灯、电源开关、工作控制按钮和电量显示屏,发生器主体的一侧设置有电磁发生体。本实用新型通过电磁信号发生器解决了电磁感应安全帽在施工现场无法使用周边的带电线路进行自检的难题,确保了自检工作的安全性,其次,内置可充电电源,满足便携式的应用要求,结构简单、携带方便、价格低廉,降低了安全风险,使得工人在进行工作时,能够更好地做到安全防护,使得施工环境更安全。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子检测领域,特别涉及一种适用于电磁感应安全帽的电磁信号发生器。
背景技术
电磁感应安全帽作为以带电导体产生的电磁场为报警信号,作为一种安全防护用具必须确保其在投入使用时是正常的,否则会有配戴者因无法及时预警带电源而发生触电事故。由于安全帽是个人用品无法做到施工前的统一收集并检验,同时也不能在利用现场的带电源进行检验,因此必须要有一种安全的、可携带的电磁信号发生器,在施工前的站班会现场对电磁感应安全帽进行检验。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适用于电磁感应安全帽的电磁信号发生器,可做到结构简单、携带方便、价格低廉。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一种适用于电磁感应安全帽的电磁信号发生器,包括发生器主体、逆变器和电磁感应安全帽,所述发生器主体的上表面设置有提手、电源指示灯、充电指示灯、工作指示灯、电源开关、工作控制按钮和电量显示屏,所述发生器主体的一侧设置有电磁发生体。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发生器主体通过电磁发生体与电磁感应安全帽进行电磁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发生器主体采用直流蓄电池,可接入48v的电源。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发生器主体自带独立的充电电源,通过逆变器将直流电流转变成交流电流,接上负载后形成工作回路。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发生器主体内部设置有多个电阻。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本实用新型通过电磁信号发生器解决了电磁感应安全帽在施工现场无法使用周边的带电线路进行自检的难题,确保了自检工作的安全性,其次,内置可充电电源,满足便携式的应用要求,结构简单、携带方便、价格低廉,降低了安全风险,使得工人在进行工作时,能够更好地做到安全防护,使得施工环境更安全。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电磁场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电路示意图;
图中:1、发生器主体;2、提手;3、电源指示灯;4、充电指示灯;5、工作指示灯;6、电源开关;7、工作控制按钮;8、电量显示屏;9、电磁发生体。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其中附图中相同的标号全部指的是相同的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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