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雾化组件、雾化器、电子雾化装置及电子烟有效
| 申请号: | 202120512651.4 | 申请日: | 2021-03-10 |
| 公开(公告)号: | CN215013611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07 |
| 发明(设计)人: | 黄永河;江品颐;林信平;刘双任;徐述荣 | 申请(专利权)人: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24F40/46 | 分类号: | A24F40/46;A24F40/42;A24F40/40;A24F40/10;A24F40/50 |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熊永强 |
| 地址: | 518118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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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雾化 组件 雾化器 电子 装置 | ||
1.一种雾化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组件包括第一导油体、第二导油体和加热体,所述第一导油体和所述第二导油体均为多孔陶瓷体,所述第一导油体位于所述雾化组件的吸液端,所述加热体位于所述雾化组件的雾化端;
所述第二导油体靠近所述第一导油体的一侧表面具有凹陷结构,所述第一导油体的部分或全部嵌设于所述第二导油体的所述凹陷结构。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导油体部分嵌设于所述第二导油体,所述第一导油体包括嵌设于所述第二导油体的所述凹陷结构的嵌入部,所述嵌入部与所述凹陷结构相配合,所述嵌入部完全填充所述凹陷结构。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导油体全部嵌设于所述第二导油体的凹陷结构,所述第一导油体与所述凹陷结构相配合,所述第一导油体完全填充所述凹陷结构。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导油体全部嵌设于所述第二导油体的凹陷结构,所述第一导油体与所述凹陷结构相配合,所述第一导油体部分填充所述凹陷结构。
5.如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雾化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凹陷结构为单个或多个。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雾化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凹陷结构为单个时,所述凹陷结构位于所述第二导油体的中部。
7.如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雾化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凹陷结构的横截面积小于或等于20mm2。
8.如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雾化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导油体的平均孔径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二导油体的平均孔径。
9.如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雾化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导油体中,孔径大于20μm且小于或等于100μm的孔洞数量占比在90%及以上。
10.如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雾化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导油体中,孔径大于10μm且小于或等于30μm的孔洞数量占比在90%及以上。
11.如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雾化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导油体的孔隙率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二导油体的孔隙率。
12.如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雾化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导油体的孔隙率为40%-80%。
13.如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雾化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导油体的孔隙率为20%-60%。
14.如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雾化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导油体沿厚度方向的最大尺寸为0.5mm-3mm;所述第二导油体沿厚度方向的最大尺寸为0.5mm-3mm。
15.如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雾化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导油体沿厚度方向的最大尺寸与所述第一导油体沿厚度方向的最大尺寸之比为1∶(0.8-1.5)。
16.如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雾化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导油体中,所述凹陷结构的深度为0.5mm-2mm。
1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热体包括加热线圈或加热网中的任意一种。
18.一种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器包括储油组件和如权利要求1-17任一项所述的雾化组件;所述储油组件包括储油腔,所述储油腔与所述雾化组件的所述吸液端直接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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