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用于骨折部位的撑开式固定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2120421779.X | 申请日: | 2021-02-25 |
| 公开(公告)号: | CN215534661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1-18 |
| 发明(设计)人: | 吴国良;郑光亮 | 申请(专利权)人: | 创生医疗器械(中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1B17/02 | 分类号: | A61B17/02;A61B17/6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万慧达律师事务所 11111 | 代理人: | 张一帆 |
| 地址: | 213164 江苏省常***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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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骨折 部位 撑开 固定 装置 | ||
1.一种用于骨折部位的撑开式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套管以及可滑动地设于所述套管中的固定钉,所述固定钉的一端设有若干个弹性卡爪,所述弹性卡爪可随所述固定钉的滑动而收缩于所述套管中,或径向撑开于所述套管外,以固定骨折部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骨折部位的撑开式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钉至少具有三个等间距设置的弹性卡爪,当所述弹性卡爪处于自然状态时,所述固定钉呈伞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骨折部位的撑开式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钉具有两个相对设置的弹性卡爪,当所述弹性卡爪处于自然状态时,所述固定钉呈Y型。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骨折部位的撑开式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卡爪的自由端为尖端,所述尖端的厚度小于所述弹性卡爪根部的厚度。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骨折部位的撑开式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钉包括依次设置的导向杆和安装杆,所述导向杆与所述安装杆同轴设置,且所述导向杆的直径大于所述安装杆的直径,所述弹性卡爪位于所述导向杆的自由端。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骨折部位的撑开式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杆与所述套管相适配,所述安装杆与所述套管之间形成用于置入安装工具的容纳间隙。
7.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用于骨折部位的撑开式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杆靠进所述弹性卡爪的一端设有用于导向的切削面。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骨折部位的撑开式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套管靠近所述安装杆的端部开设有凹槽,所述凹槽用以对所述安装工具的旋转运动进行限位。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骨折部位的撑开式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卡爪的材质为钛合金或不锈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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