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蒸汽式空气炸锅的输汽结构有效
| 申请号: | 202120315121.0 | 申请日: | 2021-02-04 |
| 公开(公告)号: | CN214631743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1-09 |
| 发明(设计)人: | 张一驰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嘉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47J37/06 | 分类号: | A47J37/06 |
| 代理公司: | 上海泰能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33 | 代理人: | 王亮;宋缨 |
| 地址: | 315327 浙江省宁波***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蒸汽 空气 炸锅 结构 | ||
1.一种蒸汽式空气炸锅的输汽结构,所述的蒸汽式空气炸锅包括烹饪腔(2)和蒸汽发生器(1),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烹饪腔(2)和蒸汽发生器(1)之间通过输汽结构相连通,所述的输汽结构包括:
第一输汽管(6),其一端与蒸汽发生器(1)相连通;
第二输汽管(7),其与第一输汽管(6)的另一端相连通,所述的第二输汽管(7)与第一输汽管(6)之间形成夹角,使蒸汽从第一输汽管(6)进入到第二输汽管(7)内时发生撞击;
蒸汽喷嘴(10),其一端与烹饪腔(2)连通,另一端与第二输汽管(7)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蒸汽式空气炸锅的输汽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输汽管(6)呈竖向布置,其下端与蒸汽发生器(1)的顶部出汽口相连通,所述的第二输汽管(7)呈横向布置,且第二输汽管(7)朝第一输汽管(6)的一侧倾斜一定角度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蒸汽式空气炸锅的输汽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二输汽管(7)与蒸汽喷嘴(10)通过第三输汽管(8)相连通。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蒸汽式空气炸锅的输汽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蒸汽喷嘴(10)设置在烹饪腔(2)的底部或者下侧部。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蒸汽式空气炸锅的输汽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输汽管(6)和第三输汽管(8)与第二输汽管(7)之间通过转接头(9)相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蒸汽式空气炸锅的输汽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输汽管(6)、第三输汽管(8)和第二输汽管(7)组成整体输汽管路,所述的整体输汽管路由若干个部分相互插套拼接组成。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蒸汽式空气炸锅的输汽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输汽管(6)、第三输汽管(8)和第二输汽管(7)组成整体输汽管路,所述的整体输汽管路分成若干个部分,各部分之间通过双头连接管进行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蒸汽式空气炸锅的输汽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输汽管(6)、第三输汽管(8)和第二输汽管(7)组成一体成型的整体输汽管路。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蒸汽式空气炸锅的输汽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烹饪腔(2)的顶部设置有水箱(5),所述的蒸汽发生器(1)与水箱(5)之间通过水管(3)和水泵(4)相连通。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蒸汽式空气炸锅的输汽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蒸汽发生器(1)设置在烹饪腔(2)的底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宁波嘉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宁波嘉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20315121.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空气炸锅用隔热式炸篮
- 下一篇:一种具有电量预警功能的锂电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