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无组织VOCs净化器有效
申请号: | 202120250465.8 | 申请日: | 2021-01-29 |
公开(公告)号: | CN214809629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1-23 |
发明(设计)人: | 周兴胜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市吴江新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D53/04 | 分类号: | B01D53/04 |
代理公司: | 苏州佳捷天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516 | 代理人: | 鄂艳涛 |
地址: | 215000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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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组织 vocs 净化器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无组织VOCs净化器,包括底座和吸附机构,所述底座下端面的左右两侧均固定有自锁滚轮,且底座上端面的左侧固定有净化器主体,同时净化器主体的前端面固定有控制面板,所述净化器主体的右侧通过连接管道与承载箱相连接,且承载箱固定在底座上,所述连接管道的底部与进气口相贯通,且进气口开设在承载箱的顶部,所述吸附机构贯穿承载箱的右侧,且承载箱底部的右端面开设有出气口,所述出气口内固定有风机和隔网,且隔网位于风机的右侧。该无组织VOCs净化器,利用自锁滚轮将该装置移动至所需地点之后可利用净化器主体对VOCs进行净化处理,得到净化处理后的VOCs可在活性炭板的作用下得到吸附处理,使净化效果更加彻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无组织VOCs净化相关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无组织VOCs净化器。
背景技术
无组织排放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无密闭设备或密封措施不完善而泄露,废气不经过排气筒或烟囱,污染物向环境直接排出,或从露天作业场所、废物堆放场所等扩散出来,无组织排放是VOCs进入大气环境的重要途径,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日积月累,对环境的危害不容忽视,其排放源高度低,污染面积集中,呈地面弥漫状,持续时间长,危害大,在排放VOCs之前需要对其进行净化处理,因此需要使用到净化器。
现有的净化器的净化效果不够彻底,使用完该装置之后不便将其内的净化组件拆卸下来进行更换,针对上述问题,需要对现有的设备进行改进。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无组织VOCs净化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现有的净化器的净化效果不够彻底,使用完该装置之后不便将其内的净化组件拆卸下来进行更换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无组织VOCs净化器,包括底座和吸附机构,
底座,所述底座下端面的左右两侧均固定有自锁滚轮,且底座上端面的左侧固定有净化器主体,同时净化器主体的前端面固定有控制面板,所述净化器主体的右侧通过连接管道与承载箱相连接,且承载箱固定在底座上,所述连接管道的底部与进气口相贯通,且进气口开设在承载箱的顶部;
吸附机构,所述吸附机构贯穿承载箱的右侧,且承载箱底部的右端面开设有出气口,所述出气口内固定有风机和隔网,且隔网位于风机的右侧。
优选的,所述控制面板电性连接有净化器主体和风机。
优选的,所述连接管道的底部通过第一螺栓固定在承载箱上,且第一螺栓均匀分布。
优选的,所述吸附机构包括端板、第三螺栓、把手和活性炭板,且端板通过第三螺栓固定在承载箱的右侧,同时端板的右端面固定有把手,所述端板的左端面固定有活性炭板,且活性炭板贯穿承载箱的右侧卡合连接在承载箱的左内壁上。
优选的,所述活性炭板等距离分布在承载箱上。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无组织VOCs净化器,
(1)设置有自锁滚轮、净化器主体和活性炭板,利用自锁滚轮将该装置移动至所需地点之后可利用净化器主体对VOCs进行净化处理,得到净化处理后的VOCs可在活性炭板的作用下得到吸附处理,使净化效果更加彻底;
(2)设置有端板、第三螺栓、把手和活性炭板,工作结束并拧下第三螺栓之后可手握把手向右抽出端板和活性炭板,方便更换。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正视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正视外观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右视结构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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