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精神科医疗用便携式架有效
申请号: | 202120247819.3 | 申请日: | 2021-01-28 |
公开(公告)号: | CN214762606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1-19 |
发明(设计)人: | 范勇;孟祥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青岛市第七人民医院;青岛市心理咨询中心) |
主分类号: | A61M5/14 | 分类号: | A61M5/14 |
代理公司: | 济南信达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7100 | 代理人: | 王贵洪 |
地址: | 266034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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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精神科 医疗 便携式 | ||
1.一种精神科医疗用便携式架,包括支撑柱(1),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柱(1)上端固定连接有限位套(18),所述限位套(18)中部一侧螺纹连接有螺栓杆(19),所述限位套(18)中部活动连接有伸缩杆(3),所述伸缩杆(3)一侧固定连接有限位块(17),且限位块(17)设置在支撑柱(1)内,所述伸缩杆(3)另一侧固定连接有固定座(4),所述固定座(4)表面阵列固定连接有连接轴(6),所述连接轴(6)中部活动连接有活动块(5),所述活动块(5)左右对称设置有扭簧(7),所述活动块(5)下端活动连接有活动轴(8),所述活动轴(8)远离活动块(5)的一端固定连接有挂钩(9)。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精神科医疗用便携式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柱(1)下端固定连接有底座(2),所述底座(2)上表面阵列固定连接有固定轴(10)。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精神科医疗用便携式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轴(10)中部活动连接有支撑腿(11),且支撑腿(11)数量为三个。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精神科医疗用便携式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腿(11)中部一侧固定连接有连接轴块(16),所述连接轴块(16)远离支撑腿(11)的一端活动连接有横臂(15)。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精神科医疗用便携式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横臂(15)远离连接轴块(16)的一端活动连接有连接杆(14),且连接杆(14)固定在固定板(13)上。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精神科医疗用便携式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板(13)上端固定连接有活动杆(12),且活动杆(12)与支撑柱(1)活动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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