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特耐磨钢丝绳输送带有效
| 申请号: | 202120109822.9 | 申请日: | 2021-01-15 |
| 公开(公告)号: | CN214933718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1-30 |
| 发明(设计)人: | 秦萌萌 | 申请(专利权)人: | 扬州东星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5G47/44 | 分类号: | B65G47/44;B65G21/20 |
| 代理公司: | 常州信策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352 | 代理人: | 赵凯 |
| 地址: | 211400 江苏省扬州市仪征陈***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耐磨 钢丝绳 输送带 | ||
1.一种特耐磨钢丝绳输送带,包括运输组件(1),其特征在于:所述运输组件(1)前端固定连接有出料组件(3),所述运输组件(1)后端固定连接有放料组件(2),所述运输组件(1)包括承重架(4)、连接块(5)、第一轴套(6)、钢丝绳输送带(7)、限位板(8)、第一连接杆(9)、第一螺纹孔(10)、第一固定螺丝(11)、第二螺纹孔(12)、第二连接杆(13)、第三螺纹孔(14)、第四螺纹孔(15)、第二固定螺丝(16)、第一轴孔(17)、转杆连接块(18)和电动机(19),所述承重架(4)固定连接在运输组件(1)的内端底部,所述连接块(5)固定连接在承重架(4)的侧面,所述第一轴套(6)对称固定连接承重架(4)的上端面,所述钢丝绳输送带(7)套接在第一轴套(6)的外端位置,所述第二连接杆(13)固定连接在连接块(5)的上端面,所述第二螺纹孔(12)开设在第二连接杆(13)的上端面,所述第一固定螺丝(11)螺纹连接在第二螺纹孔(12)的上端面,所述第一连接杆(9)卡接在第一固定螺丝(11)上端,所述第一螺纹孔(10)开设在第一连接杆(9)的上端面位置,所述限位板(8)固定连接在第一连接杆(9)远离第二连接杆(13)的一侧,所述第三螺纹孔(14)开设在承重架(4)的内端上部,且位于第一轴套(6)的下方,所述第四螺纹孔(15)开设在第一轴套(6)的两侧下方,所述第二固定螺丝(16)螺纹连接在第一轴套(6)的两侧下方,所述第一轴孔(17)开设在第一轴套(6)内端一侧,所述转杆连接块(18)固定连接在第一轴套(6)的一侧上方,所述电动机(19)固定连接在承重架(4)的一侧后端位置,所述放料组件(2)包括承重板(20)、第二轴孔(21)、放料框体(22)、弹簧限位柱(23)、弹簧(24)、第一转轴(25)和限位块(26),所述放料框体(22)固定连接放料组件(2)的内端中部,所述承重板(20)插接在放料框体(22)的内端,所述第二轴孔(21)贯通开设在承重板(20)的内端一侧,所述弹簧限位柱(23)位于承重板(20)的下方,且与承重架(4)的上端面固定连接,所述弹簧(24)弹性连接在弹簧限位柱(23)的上端面,所述第一转轴(25)插接在放料框体(22)的内端中部,所述限位块(26)固定连接在放料框体(22)的侧壁位置处,所述出料组件(3)包括第二转轴(27)、出料框体(28)和第二轴套(29),所述出料框体(28)设在出料组件(3)的内端中部位置,所述第二轴套(29)固定连接在出料框体(28)的上端,所述第二转轴(27)套接在第二轴套(29)内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特耐磨钢丝绳输送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连接杆(13)通过第一固定螺丝(11)与第一螺纹孔(10)相适配进而与第一连接杆(9)进行螺纹卡接,从而固定住与第一连接杆(9)固定连接的限位板(8)。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特耐磨钢丝绳输送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轴套(6)共有三个,所述第一轴套(6)和第一连接杆(9)之间转动连接有第一转轴,所述第一轴套(6)两两之间转动连接有第二转轴,所述钢丝绳输送带(7)的两端分别套接在第一转轴和第二转轴上,所述转杆连接块(18)共有两个,所述转杆连接块(18)的一端固定连接在第一轴套(6)的中间,所述转杆连接块(18)的另一端底部位置直接与承重架(4)固定连接,两个转杆连接块(18)中间套接有九个转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特耐磨钢丝绳输送带,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块(26)穿过开设在承重板(20)上的第二轴孔(21)与放料框体(22)插接,所述弹簧(24)与承重板(20)弹性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特耐磨钢丝绳输送带,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料框体(28)表面采用倾斜结构设置。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特耐磨钢丝绳输送带,其特征在于:所述放料组件(2)底端与承重架(4)相固定,且承重板(20)水平位置高于钢丝绳输送带(7)。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扬州东星橡胶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扬州东星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20109822.9/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