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EVA拖鞋加工用固定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2120074883.6 | 申请日: | 2021-01-12 |
| 公开(公告)号: | CN214642977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1-09 |
| 发明(设计)人: | 林承业 | 申请(专利权)人: | 晋江百浩鞋业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25B11/00 | 分类号: | B25B11/00 |
| 代理公司: | 温州联赢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361 | 代理人: | 吴娇 |
| 地址: | 362000 福建***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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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eva 拖鞋 工用 固定 装置 | ||
1.一种EVA拖鞋加工用固定装置,包括平台(1)、卡块(2)、放置槽(3)、后限位柱(9)和前限位柱(11),其特征在于:所述平台(1)的左侧活动轴连接卡块(2),且卡块(2)的右侧上方开设有放置槽(3),并且放置槽(3)的前后两侧均开设有滑动槽(4),所述滑动槽(4)的上方固定有底柱(5),且底柱(5)上方安装有滑柱(6),所述滑柱(6)的上方安装有顶柱(7),且滑柱(6)的中间贯穿有滑动环(8),所述卡块(2)后方的滑动槽(4)内部放置有后限位柱(9),且卡块(2)前方的滑动槽(4)内部放置有前限位柱(11),所述前限位柱(11)的右侧卡合有移动柱(12),且前限位柱(11)的右方轴承连接有螺纹杆(13),所述后限位柱(9)和前限位柱(11)的下方均开设有凹槽(10),且后限位柱(9)和前限位柱(11)的左右两侧均开设有固定槽(14),所述固定槽(14)的内部连接有弹簧(15),且弹簧(15)的另一端连接有限位块(1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EVA拖鞋加工用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柱(7)的直径大于左右2个限位块(16)之间的间距,且顶柱(7)的直径小于凹槽(10)的直径,并且凹槽(10)的高度大于顶柱(7)顶端到平台(1)最短距离。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EVA拖鞋加工用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动环(8)通过限位块(16)与滑柱(6)构成滑动结构,且滑柱(6)的四周呈半圆形结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EVA拖鞋加工用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后限位柱(9)和前限位柱(11)均与滑动槽(4)构成转动结构,且后限位柱(9)和前限位柱(11)均呈弧形结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EVA拖鞋加工用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柱(12)通过螺纹杆(13)与前限位柱(11)构成滑动结构,且移动柱(12)后侧呈弧形结构。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EVA拖鞋加工用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块(16)和弹簧(15)均关于凹槽(10)的中心线对称设置有2组,且限位块(16)通过弹簧(15)与后限位柱(9)和前限位柱(11)构成滑动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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