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煤炭催化气化综合利用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2120064977.5 | 申请日: | 2021-01-11 |
公开(公告)号: | CN214496208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0-26 |
发明(设计)人: | 李克忠;武恒;祖静茹;毛燕东;刘雷;王会芳;芦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0J3/60 | 分类号: | C10J3/60;F23B90/06;F01D15/10 |
代理公司: | 北京开阳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710 | 代理人: | 杨佩 |
地址: | 065001 ***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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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煤炭 催化 气化 综合利用 系统 | ||
1.一种煤炭催化气化综合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热解单元(1),包括第一进料口(10)、第一进气口(11)、第一出渣口(12)以及第一出气口(13);
气化单元(2),包括第二进料口(20)、第二进气口(21)、第二出渣口(22)以及第二出气口(23),所述第二进料口(20)与所述第一出渣口(12)连接,所述第二出气口(23)与所述第一进气口(11)连接;
分离单元(3),包括第三进气口(30)、第三出渣口(31)以及主产物出料口(32),所述第一出气口(13)与所述第三进气口(30)连接,所述分离单元(3)用于对所述第一出气口(13)输送的气体进行分离并将所得产物通过所述主产物出料口(32)输出;
锅炉单元(4),包括进渣口(40)以及第一蒸汽出气口(41),所述进渣口(40)与所述第二出渣口(22)和所述第三出渣口(31)连接;
蒸汽发电单元(5),包括蒸汽进气口(50)以及第二蒸汽出气口(51),所述蒸汽进气口(50)与所述第一蒸汽出气口(41)连接,所述第二蒸汽出气口(51)与所述第二进气口(21)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煤炭催化气化综合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出渣口(22)和所述第三出渣口(31)与所述进渣口(40)的连接管路上设有混合浆制备单元(7)。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煤炭催化气化综合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出渣口(22)和所述第三出渣口(31)与所述混合浆制备单元(7)的连接管路上还设有催化剂回收单元(6)。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煤炭催化气化综合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气化单元(2)和所述分离单元(3)均设有副出渣口,两个所述副出渣口均与所述混合浆制备单元(7)的进料口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煤炭催化气化综合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合浆制备单元(7)上设有原料煤进料口(70)。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煤炭催化气化综合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锅炉单元(4)为混合浆锅炉。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煤炭催化气化综合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气化单元(2)上还设有氧气进气口(24),所述氧气进气口(24)连接有空气分离单元(8)。
8.根据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煤炭催化气化综合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产物出料口(32)包括煤气出料口和焦油出料口。
9.根据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煤炭催化气化综合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出气口(13)的排气管路上还设有冷却单元。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煤炭催化气化综合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锅炉单元(4)为流化床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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