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煤炭产销信息安全传输方法和系统在审
| 申请号: | 202111492216.0 | 申请日: | 2021-12-08 |
| 公开(公告)号: | CN114219257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3-22 |
| 发明(设计)人: | 范锦茹;姚辉;刘临沂;曹明;陈红梅;浦龙;陈鹏 | 申请(专利权)人: |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6Q10/06 | 分类号: | G06Q10/06;G06Q10/08;G06Q50/02;G06F3/04817;G06F16/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邦信阳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1012 | 代理人: | 刘锐 |
| 地址: | 830000 新疆维吾尔*** | 国省代码: | 新疆;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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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煤炭 产销 信息 安全 传输 方法 系统 | ||
1.一种煤炭产销信息安全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应用于服务端,包括如下步骤:
获取需求方信息、运输方信息和销售方信息;
根据所述需求方信息生成需求方图标序列,所述需求方图标序列包含一系列记载有所述需求方信息的不同图像的标识,将所述需求方图标序列下发至需求方;
根据所述运输方信息生成运输方图标序列,所述运输方图标序列包含一系列记载有所述运输方信息的不同图像的标识,将所述运输方图标序列下发至运输方;
根据所述销售方信息生成销售方图标序列,所述销售方图标序列包含一系列记载有所述销售方信息的不同图像的标识,将所述销售方图标序列下发至销售方;
获取所述需求方上传的第一电子票及第一电子票上的标识、所述运输方上传的第二电子票及第二电子票上的标识和所述销售方上传的第三电子票及第三电子票上的标识;
若所述第一电子票上的标识不属于所述需求方图标序列,则该第一电子票作废;若所述第二电子票上的标识不属于所述运输方图标序列,则该第二电子票作废;若所述第三电子票上的标识不属于所述销售方图标序列,则该第三电子票作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煤炭产销信息安全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如下步骤:
若所述第一电子票上的标识属于所述需求方图标序列,则该第一电子票有效,同时将该第一电子票上的标识从所述需求方图标序列中删除;
若所述第二电子票上的标识属于所述运输方图标序列,则该第二电子票有效,同时将该第二电子票上的标识从所述运输方图标序列中删除;
若所述第三电子票上的标识属于所述销售方图标序列,则该第三电子票有效,同时将该第三电子票上的标识从所述销售方图标序列中删除。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煤炭产销信息安全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如下步骤:
将被删除的标识汇总后存储为无效标识序列。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煤炭产销信息安全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如下步骤:
若仅有所述第一电子票上的标识不属于所述需求方图标序列,但属于所述无效标识序列,则所述需求方的存传系统存在泄漏风险;
若仅有所述第二电子票上的标识不属于所述运输方图标序列,但属于所述无效标识序列,则所述运输方的存传系统存在泄漏风险;
若仅有所述第三电子票上的标识不属于所述销售方图标序列,但属于所述无效标识序列,则所述销售方的存传系统存在泄漏风险。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煤炭产销信息安全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
若至少两类电子票上的标识不属于所述需求方图标序列,但属于所述无效标识序列,则所述服务端的存在泄漏风险。
6.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煤炭产销信息安全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需求方信息包括需求方企业的公章信息和需求方上传电子票的经转人指纹信息;
所述运输方信息包括运输方企业的公章信息和运输方上传电子票的经转人指纹信息;
所述销售方信息包括销售方企业的公章信息和销售方上传电子票的经转人指纹信息。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煤炭产销信息安全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需求方图标序列中的标识数量根据所述需求方的历史电子票数量进行确定;
所述运输方图标序列中的标识数量根据所述运输方的历史电子票数量进行确定;
所述销售方图标序列中的标识数量根据所述销售方的历史电子票数量进行确定。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煤炭产销信息安全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如下步骤:
对所述需求方图标序列中的标识数量进行实时记录,若所述需求方图标序列中的标识数量低于第一阈值则向需求方发出提示信息;
对所述运输方图标序列中的标识数量进行实时记录,若所述运输方图标序列中的标识数量低于第二阈值则向运输方发出提示信息;
对所述销售方图标序列中的标识数量进行实时记录,若所述销售方图标序列中的标识数量低于第三阈值则向销售方发出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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