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香料组合物在审
申请号: | 202111416392.6 | 申请日: | 2021-11-25 |
公开(公告)号: | CN113930287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1-14 |
发明(设计)人: | 严敏;陈梦然;王温馨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1B9/00 | 分类号: | C11B9/00;A61K8/92;A61K8/34;A61Q17/02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张静 |
地址: | 200082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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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香料 组合 | ||
1.一种玫瑰香基香料组合物,包含:
香料组分,所述香料组分包含:
0.1-81.82重量份的香叶油,
0-41.67重量份的香茅醇,
0-41.67重量份的苯乙醇,
0-76.92重量份的羟基香茅醛,
其中,所述香料组分在所述香料组合物中的总含量为1-50重量%;以及
化妆品领域可接受的载体。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香料组合物,其中,所述香料组分由香叶油、香茅醇和羟基香茅醛构成。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香料组合物,其中,香叶油、香茅醇和羟基香茅醛的重量比为0.9-1:0.2-0.3:1。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香料组合物,其中,所述香料组分由香叶油、香茅醇、苯乙醇和羟基香茅醛构成,香叶油、香茅醇、苯乙醇、羟基香茅醛的重量比为0.9-1:0.2-0.3:0.2-0.3:1。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香料组合物,其中,香叶油、香茅醇、苯乙醇、羟基香茅醛的重量比为0.9:0.2:0.3:1。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香料组合物,其中,香叶油、香茅醇、苯乙醇、羟基香茅醛的重量比为1.0:0.2:0.2:1。
7.一种制备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香料组合物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按照重量份数提供香料组分;
(b)将步骤(a)的香料组分放置到容器中,混合均匀;
(c)加入化妆品领域可接受的载体稀释香料组分,得到最终的香料组合物。
8.如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香料组合物在化妆品领域的应用,用于实现增强的感官性能。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应用,所述应用包括将香料组合物施用于人体皮肤,实现驱蚊功效。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应用,其中,所述香料组分在所述香料组合物中的总含量为10-50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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