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熏烤功能的烹饪设备在审
| 申请号: | 202111405034.5 | 申请日: | 2021-11-24 |
| 公开(公告)号: | CN114343440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4-15 |
| 发明(设计)人: | 韩照华;王涛;申灵敏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海尔智慧厨房电器有限公司;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47J37/06 | 分类号: | A47J37/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瀚仁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82 | 代理人: | 白改芳;宋宝库 |
| 地址: | 266510 山东省青岛市青***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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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功能 烹饪 设备 | ||
1.一种具有熏烤功能的烹饪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烹饪设备包括:
烹饪主体,其具有烹饪腔室,待烹饪的食材盛放于所述烹饪腔室;以及
熏烤装置,其以可移除的方式设置于所述烹饪腔室;
其中,所述熏烤装置包括至少一个熏烤模块,所述熏烤模块包括:
熏料部,其内形成有能够放置熏料的容纳空间;以及
加热部,其能够向所述熏料发放热量,以便所述熏料能够借助于该热量散发熏香味;
其中,所述熏烤装置还配置有连通部,熏料散发的熏香味能够经所述连通部发放至待烹饪的食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熏烤功能的烹饪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烹饪主体设置有或者形成有至少一个安装位,所述熏烤装置能够设置于所述至少一个安装位中的至少一部分。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熏烤功能的烹饪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熏烤装置配置有至少一个连接部件,所述熏烤装置通过所述连接部件设置于所述烹饪腔室。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熏烤功能的烹饪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熏烤模块的至少一部分之间以可拆卸的方式彼此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具有熏烤功能的烹饪设备,其特征在于,在组装好的状态下,所述至少一个熏烤模块的至少一部分以沿竖直方向叠置的方式彼此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熏烤功能的烹饪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熏烤模块中的至少一部分设置于所述烹饪主体的底部内侧。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熏烤功能的烹饪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纳空间包括多个子空间,所述熏料能够放置于所述子空间中的至少一部分内。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熏烤功能的烹饪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连通部包括第一连通单元,所述第一连通单元设置于所述熏料部。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熏烤功能的烹饪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熏烤装置包括收集部,所述收集部能够收揽对待烹饪的食材进行烹饪期间来自待烹饪的食材的方位的相关物。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具有熏烤功能的烹饪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连通部包括第二连通单元,所述第二连通单元设置于所述收集部或者所述收集部参与构成所述第二连通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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